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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三命通会6(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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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财贵而印自荣,夫政斯妻无倚,所以论人,根基父母,必以看时为先。

若财有长生之宫,又见墓库局,却有神破所生之宫,无犯于墓库者,则为沿的过继之儿,弃义随母之子也。

盖生乃发蒙之初,库在收敛之际,弃始由终,故如此也。

身坐比肩成比局,当为几度新郎。

(凡命无伤官、食神者,必然用财为妻。

妻所属之宫,日下一位是也,却被比肩占了;又见三合成局,岁、月、时中见时必夺,柱若无财,岁运见亦为患,克妾伤妻,岂止一二而已。

父母一离一合,须知印经临财。

(柱中财、印乃为父母之神所处,不许同宫,虽为父母之名,实有克剥之意,岂能免离间之恨哉?若印与财相连一宫,而财、印皆有着脚,生禄同乡者,终得聚合成家,而无间矣。

夫妻随娶随伤,盖为比肩伏马。

(凡论财为妻室,财逢旺用之年,或有生助进气,当得一妻。

若财下原伏比肩,因被煞神制伏,不遂可夺之机,一进其财,又见食神制煞,则纵志夺财,妻难久处。

子位子填,孤嗟伯道;妻宫妻守,贤齐孟光。

(子者,官然也。

子位者,生时也。

时上要时,及用官然生旺之气。

不逢刑害孤虚,不失用神时候川ij有子矣。

若官失其令,更有伤官、食神为妒,径来时上填实,反有伯道之叹。

要者,财也。

妻宫者,日支也。

本宫若见其妻,乃得位矣。

不逢比刃,不通刑冲,不有桃花恶煞,仍得天月二德责人同处者,不惟过道控之才,且有益光之德也。

入库伤官,阴生阳死;帮身羊刃、喜合燃冲。

(伤官本有阴阳、生死,当较其是否,凡伤官归库,岁运送之,多见丧亡横祸。

殊不知五阴伤官,于此返魂无咎,刃乃帮身之物,大怕身旺逢之,得一重热,与刃作合,化为权星,若见官与刃冲战,乃成恶煞。

用者当市其轻重,好恶何如耳。

权刃复行权刃,刀药亡身;财官再遇财官,贪污罢职。

(权。

然也。

刃。

兵也。

身旺用此两端。

乃兵别首出之人也。

然旺喜行制乡,刃旺喜行煞地,若原煞旺,复行煞旺之乡,立业建功处,不至死于刀剑之下。

刃多再逢单刃之地,进禄得财处,必然终于药食之间,仅使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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