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神峰通考3(第37页)
《理愚歌》所云五行真假少人知,知时须是泄天机。
五行真假者,纳音是也。
乃天地大衍数也,先布大衍四十九数在地,次将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己亥当属四等数除之,除减不尽,又按五行数除之。
余者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相生取用,便是纳音也。
相生者,余一生木,余二生土,余三生火,余四生水,余五生金,且如甲子乙丑四个字,干支共除了三十四数,外有十五数,以二五除了一十,余数得五,属土,土能生金,是甲子乙丑金也,又如丙寅丁卯四个字,干支共除了二十六数,外有二十三数,以四五除了二十,余剩得三属木,木能生火,是丙寅丁卯火也。
余者依此。
岂得有金在海中,火在炉中之说,世有不肖之术,未遇明师道听途说,错论古道,迷误后人,焉能中理。
故将甲子乙丑金喻,子丑近北方坎水之地,为海中金。
丙寅丁卯火,喻寅卯,近东方生火之地,如炉火之说。
自娄景先生以前,并无金在海中火在炉中。
子平之法不用胎元小运纳音,专以生日天元为主,配合八字干支,并支中所藏人元,或当生为财为官,为祸为福。
依此参详人命,贵贱得失荣枯贤愚可知矣。
或以年为主,则可知万亿富贵相同者。
以甲子年生,便为本命忌日之戒。
世之谈三命者,皆以古法,往往多以年为主,则可知万亿用胎元小运纳音为论,似水之涣漫,而无所归矣,富贵有相同者谬矣。
故子平之法,专以生日天元为主,日下支辰为妻宫,生年为本命根基,又为祖上田宅之宫。
如甲子生,便为本命太岁之尊神,忌生日支干与太岁冲并战斗克害,名为主本不和。
则人生来不靠祖业田宅,暌败宗亲,应难倚依。
若生月时中,与本命干支会合入局,或遇财官贵气,则生平当有祖宗田宅,兹其丰厚,声誉之美也。
以月为兄弟,如火命生酉戌亥子月,言兄弟不得力之断。
月为兄弟之宫,如男取比和同干,便为兄弟之星,且如六丙日生人,以丁火为弟妹,六丁日生人,以丙火为兄姐,若临酉戌亥子月,言兄弟不得力之论。
谓酉月火死,戌月火之墓,亥月火绝气,子月火怀胎,故言兄弟不得力之断。
其余依此,万无一失。
或日为妻,如在空刑克杀之地,言克妻妾之断。
论妻妾者,以生日支辰,为妻妾之星。
无所克之物为上,若在空刑克害之地,则克妻妾,不然重婚再娶。
或时为子息,临死绝之乡,言子少之断。
论子息多少者,当以生时为子息宫。
男取克干为子息星,女取干生为子息星。
若临死墓胎绝衰病之地,子息甚少。
如男命六乙日申时生,当有子息多。
乙木以庚金为子生子息。
申时乃金之分野,庚金建禄之乡,故言子多者也,若生子丑寅卯辰巳午时,为子息极少之断,谓居墓死绝胎克害受制之乡。
或四柱之中有刑破克害损子,时中定是晚年少子嗣,不然迟矣。
纵有亦须僧道过房,贫贱夭折,螟蛉出祖之辈也。
论命皆非人之可为,造物阴阳之所致。
后世术士,不知斯理,而僭乱于俗,故不可言传,当考幽微之妙矣。
前篇论生年,为祖上父母,世代宗派盛衰之宫,切忌四柱中有刑冲破害之物。
伤于生年,应主祖宗暌败,根基虽有,亲荫无倚也。
以生月为兄弟之宫,若比和者,兄弟之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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