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鬼谷文(第9页)
旺则刚介自处,衰则去华立实,病者孤也。
死兮无物,墓藏为造化之终,绝煞有鼎新之气,气尽后成,胞胎凝结,始分形状。
夫物出自然,端倪莫测,直须仔细探赜,消息龟数。
衰病之所,有鬼则止,无鬼则停。
水性本寒,火体本热,极寒则丑寅以为期,大暑则未申而自定。
极也反也,五行之常体;生也殒也,万物之自然。
岁隐其神,神成而岁死。
智从义出,智盛则义藏。
信从四事,物物皆归。
鬼财相会,则凶中得吉。
观刑逢妻生旺不取,生月为父,胎月为母,身克为妻,妻生为子,时生是妻子之数,成败自然。
胎气同往,当有异母;月干相逢,须依二父。
子息则先明生气,或用克以推之。
自生自旺,更看运元胎月。
禄马不闲,子孙未必绝灭。
阴阳和会,交友结心,同气连枝,同名定数。
或有偶然同产,一母以生,须分深浅之时,复看五音向背。
本音生旺,须至福胜于休囚;时日初终,更看先后之凶吉。
岁月各计于气交,胎月定推于干数。
是以天奇地偶,有万不同,阴煞阳生,无形自运。
察衰旺于气数之中,则万物变论之必应。
贵贱所成,刑聚败极。
四柱不收。
五行未备。
数无取用。
一方前后。
柱多隔角。
真者失时。
假者殃克。
主本倒乱。
父子乖违。
禄期本地,身命旺相,禄承马在,贵合两同。
真体守位。
假音得时。
宝义制伐,四事显明。
五行不杂,九命相养。
木官不重。
金鬼无偏。
用刑者有时。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