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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鬼谷文(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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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则刚介自处,衰则去华立实,病者孤也。

死兮无物,墓藏为造化之终,绝煞有鼎新之气,气尽后成,胞胎凝结,始分形状。

夫物出自然,端倪莫测,直须仔细探赜,消息龟数。

衰病之所,有鬼则止,无鬼则停。

水性本寒,火体本热,极寒则丑寅以为期,大暑则未申而自定。

极也反也,五行之常体;生也殒也,万物之自然。

岁隐其神,神成而岁死。

智从义出,智盛则义藏。

信从四事,物物皆归。

鬼财相会,则凶中得吉。

观刑逢妻生旺不取,生月为父,胎月为母,身克为妻,妻生为子,时生是妻子之数,成败自然。

胎气同往,当有异母;月干相逢,须依二父。

子息则先明生气,或用克以推之。

自生自旺,更看运元胎月。

禄马不闲,子孙未必绝灭。

阴阳和会,交友结心,同气连枝,同名定数。

或有偶然同产,一母以生,须分深浅之时,复看五音向背。

本音生旺,须至福胜于休囚;时日初终,更看先后之凶吉。

岁月各计于气交,胎月定推于干数。

是以天奇地偶,有万不同,阴煞阳生,无形自运。

察衰旺于气数之中,则万物变论之必应。

贵贱所成,刑聚败极。

四柱不收。

五行未备。

数无取用。

一方前后。

柱多隔角。

真者失时。

假者殃克。

主本倒乱。

父子乖违。

禄期本地,身命旺相,禄承马在,贵合两同。

真体守位。

假音得时。

宝义制伐,四事显明。

五行不杂,九命相养。

木官不重。

金鬼无偏。

用刑者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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