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第3页)
他们今天要去市剧场,看一个二流芭蕾舞团来这里的一场演出。
这座城市文艺生活的匮乏,让一切演出都显得有必要参与。
而这是秧秧割腕以后,第一次大家像一家人一样在一起。
凡鹏背叛了惠竹,而李丽是个夺爱的人,这让秧秧重新恨了他们,但那种恨也是无力的,毕竟在一起生活了那么长时间,里面有多少可以让人忘掉恨的情义,何况有二土这样一个可爱的润滑剂在中间掺和。
二土今天好好地打扮了一番,穿着一套方格的小西装,结着一个红色的领结,皮鞋也擦得亮亮的,头发用了喱水,故意像个大人样地梳了个分头,后面那一小绺儿长发还是披在后面,整个儿一小大人的样子,看着就想笑。
大人们希望的就是这样的效果,这样给二土穿了,一路看着,都觉得好玩。
剧场的停车场里停满了车,大多是一个司机,带了满满一车人。
这个并不发达的城市还没有那么多的私家车,好点的车几乎都是单位的车,而那些看着像农民企业家的大腹便便目光浑浊的中年人,大都是一些单位的领导,“领导”
拖家带口的,也来“附庸风雅”
一把,并且个个从车里出来时,脸上都带着暴发户那种虽然得意又要竭力克制的神情。
在这一点上,李丽觉得十分自豪。
他们家的车是私家车,比别的私家车高档许多,并且,他们是“文化人”
,和那群脑满肠肥的“官场暴发户”
比起来,高雅了几百倍。
于是李丽就愈加得意起来,高昂着自己显得年轻的脸,扭动自己还不臃肿的腰身,目不斜视,只把自己的声音修饰得十分动听地招呼着金二土:“二土,来,不要乱跑,跟着妈妈!”
二土却在新的环境下兴奋起来,加上旁边不停地有人逗他:“哟!
好可爱的小东西!”
二土听了,就愈加地得意起来,欢喜地到处乱跑。
秧秧懒懒的,不想招呼二土,李丽只好放低了姿态,跟在二土身后一阵乱跑,然后抓了他哄着:“二土乖,好好的,回去妈妈给你买糖吃。”
“我不要糖!
要机关枪!”
“好,只要你听话,回去妈妈就给你买机关枪。”
剧场的灯光灭了,舞台上打起了大灯,所有的嘈杂都安静下来,有个娇艳的女子款款地出来报幕。
秧秧侧脸看旁边坐着的乔晋,看到他灯光下轮廓分明的侧影,她觉得可怕,因为她明白自己有多爱他,爱有多深,绝望就有多深。
她伸出手,抓住他放在膝盖上的手,他回过头来,看到她在暗影中多情又忧伤地看着他。
时间过得很慢,他坐在那里,突然担心自己将永远地失去笛子,仿佛这剧场也变成了浩瀚的大海,他无助地漂在这海上,那样急切地想要看到陆地,回到笛子那里。
因为有大雄的缘故,那种思念,就带了许多的焦虑和不安,还有越来越深的忌妒。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