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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猎鹰与旧事(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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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黑风堂的窝点还没端掉,耽误不得。”

秦越解下猎鹰的脚环,从行囊里掏出几张银票,塞给王寡妇,“这点钱您拿着,给孩子买点吃的。”

王寡妇哪肯收,推来推去半天,还是墨尘劝道:“王婶,您就收下吧,这是秦大哥的心意,等以后日子好了,再还人情也不迟。”

王寡妇这才红着眼圈接了,又往秦越行囊里塞了好些晒干的红薯干:“路上饿了垫垫肚子。”

秦越谢过众人,将三个贼寇用特制的绳索串在一起,又给猎鹰指了方向,便牵着绳子往村外走。

猎鹰在他头顶盘旋,时不时发出几声锐唳,像是在为他开路。

“秦大哥!”

墨尘忽然追了上去,塞给他一把匕首,“这是我爹留下的,锋利得很,路上防身用。”

秦越看着那把缠着红绳的匕首,刀柄磨得光滑,显然用了很久。

他握紧匕首,沉声道:“多谢。

等我办完差事,一定回来还你。”

“不用还!”

墨尘摆摆手,“就当……就当谢你帮村里抓贼了!”

秦越深深看了他一眼,转身大步离去。

阳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猎鹰在他身后盘旋,三个贼寇踉踉跄跄地跟着,渐渐消失在路的尽头。

村里人站在村口,望着那个方向看了很久。

李大叔忽然感慨道:“这世上啊,还是好人多。”

墨尘低头摸了摸腰间的玉佩,那是娘留给他的,据说能保平安。

他忽然觉得,秦越说得对,日子就像辣椒,看着难,咬下去,总能尝到点热乎劲儿。

回到家时,媳妇正把晒好的玉米往仓里搬,见他回来,擦了擦汗笑道:“刚才二柱子来说了,多亏了你和那位秦壮士,粮食都找回来了。”

墨尘走过去接过她手里的簸箕,笑道:“不是我,主要是秦大哥厉害,还有他那两只猎鹰,跟通人性似的。”

“听说是捕快呢,难怪那么本事。”

媳妇往灶房走,“我炖了排骨,快洗手吃饭吧。”

饭桌上,儿子扒着碗里的排骨,含糊不清地说:“爹,那个大哥哥的鹰好帅,我以后也要养一只!”

墨尘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好啊,等你长大了,好好读书,说不定能当比秦大哥更厉害的捕快,到时候别说养鹰,养啥都行。”

窗外的阳光正好,照在桌上的玉米饼上,泛着金黄的光。

墨尘咬了一口饼,就着排骨的香气咽下去,忽然觉得心里踏实得很。

他想,秦越说的没错,日子就该这样,热热闹闹,有滋有味。

哪怕偶尔来几只“耗子”

,总会有像秦越这样的“猫”

,提着灯笼,在黑夜里守着这一方安宁。

至于那把匕首,还不还都一样。

就像秦越说的,江湖路远,谁还没个需要搭把手的时候?这次他帮了村里,下次说不定在哪处,又能遇见需要帮一把的人。

这样想着,墨尘夹起一块最大的排骨,放进媳妇碗里,笑得眉眼弯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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