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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商奸商,原来,这就是真正的奸商本质。
其实林白根本就没有多为难的样子,任谁也知道,去参加唯一的亲弟弟的婚礼,应该是一件更为重要的事情啊。
他根本就只是故意装出那个样子,利用我因为失约产生的内疚感,继而达成自己的目标。
而我居然傻傻的相信了,真的答应了他的条件——搬到7楼,和林白一起住。
虽然只是从楼上搬到楼下而已,可是感觉上却很不一样了,毕竟,以前就算是我们正式交往了是男女朋友甚至两个人之间什么事都干过了,可毕竟还有各自独立的空间。
这真要搬到一起住,不就变成了同居?
同居的意义又不一样了,未婚同居,说出去名头也不那么好听。
可是已经答应了又不好轻易变卦,再说了,林白后来的话语倒是成功的说服了我。
“晓晓,我们不是要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吗?住在一起,才可以更好地了解到对方啊。”
反正,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我答应了跟林白同居。
太快,这个速度还是太快了,我在心里不断的哀嚎,却比不上那个男人的速度,眨眼之间,真的只是眨眼,他已经将我的东西都打包了,准备搬下去。
所谓的打包,就是把所有的东西都丢尽一个大方便袋里,差点把我的爽肤水瓶子摔破了,气死人了。
搬好家之后,以庆祝的名义,林白又拉着我,一起做起了剧烈的运动。
他根本就是存心的,因为每一次,都没有做防护措施,也不准我去买药吃。
我也算半推半就吧,居然也一直的,忍耐答应了他。
两个人算是正式开始了同居生活吧,本来林白打算周六陪我去买一些礼物,然后一起回家的。
人算不如天算,居然又发生了意外,公司临时出了一些状况,就算他不想去公司加班,童丽晶也拿了一堆的文件过来,必须要老总亲自过目处理的。
跟在林白身边做事也有一段时间了,童丽晶的工作能力自然也是大为提高,不是紧急事务,她不会这么的扫舅舅的兴致。
原本不是计划了,周末要去拜访她妈妈?所以童丽晶其实是知道,这个周末林白不想加班的。
“速度快一点,我今天把这堆烂摊子搞妥当,小晶,你陪舅妈去逛街吧,免得在家里吵着我做事了。”
在童丽晶的影响之下,林白也跟着让她喊我舅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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