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国近代刑事大案纪实 > 第315章 温文尔雅的暴徒1988年哈尔滨92杀害民警抢枪案

第315章 温文尔雅的暴徒1988年哈尔滨92杀害民警抢枪案

目录

1988年9月2日,早晨8点钟,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54岁的民警王余馥,同他在公安战线上度过的37个春秋的早晨一样,整装上班,迎接紧张、忙碌、充实而又有意义的一天。

可是,他及他的妻子、他的儿女、他的同志战友们,都没有想到,这一天,他没能赶到他的战斗岗位;从此,也再小能回到他那温暖幸福的家了。

王余馥出门不远,被一个从后面赶来的歹徒连击两枪,倒在皿泊里,歹徒逃之夭夭。

这就是震惊哈尔滨市的“9·2”

杀害民警、抢枪案。

经检验断定,杀害王余馥的,是支“六四”

式手枪,而这支手枪,正是1987年12月22日中午哈尔滨市司法局干部吴振亚被枪杀后丢失的。

杀害吴振亚和王余馥的,是同一个人!

吴振亚和王余馥被害,都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光天化日之下。

歹徒杀害吴振亚时,枪管几乎杵到了他的后脑;王余馥被打倒后,歹徒发现他还没死,又赶上去补了一枪。

这个歹徒,是多么的胆大妄为,又是多么的凶狠残暴哇!

许多人说,这样的人,不是赳赳武夫,也是莽莽凶汉。

可是,事实却和人们开了个大玩笑。

“9·2”

案发后的第二天,凶手王辉来到哈尔滨第一百货商店。

他是来找熟人,为别人代买一辆自行车。

他细高的个子,面孔白皙,浓黑的头发下,剑眉秀目,鼻梁高挺,唇红齿白,这模样,谁能说不是一个英俊小生?合体的格呢西装,使他显得潇洒飘逸;一条深灰色的体形裤,衬托出他两条修长的腿。

他找到熟人,轻轻地握住对方的手,笑吟吟地说:“别人托我买辆自行车,我只好请你帮忙了。”

当得知需要等一段时间时,他边理解地说“可以”

,边连声道谢。

然后,便慢悠悠、步伐沉稳地走出商店,到对面的书店去了。

事后,当那人得知王辉是杀完人第二天去找他时,眼睛瞪得溜圆,嘴都惊讶成了“o”

型,直劲儿说:“他哪象刚杀完人哪,说话不紧不慢的,眼神儿也没有一丁点儿的不对头哇!”

王辉杀害吴振亚时,他还在哈一百当经济警察,当同他一起工作了几年的职工们回忆那个时候的王辉时,搜肠刮肚,也没找出他有过什么异常。

经济警察经常是晚间上班,杀完人的当天晚上,他照常来上夜班,而且十分准时;照常吃饭,而且饭量不减;照常睡觉,而且睡意酣然。

该说话时说话,该办事时办事”

即使是在人们议论“最近有个警察被人打死了”

时,他也没有丝毫的表示。

他平静坦然,平静坦然得如同一个单纯幼稚的孩子,如同一个乐享天年的老人,如同一辈子没干过一点亏心事的人。

他杀了两个人后,竟能够平静坦然得视如踩死了两个蚂蚁。

他是一个何等冷酷凶残的人!

而人们印象中的王辉,又是一个多么温文尔雅的人啊!

王辉,30岁。

1975年毕业于哈尔滨市第六十中学,同一年到农村插队。

1980年返城顶替母亲工作,开始在哈市第一百货商店当售货员,后来当上了商店的经济警察。

1988年3月,转到省城镇房屋建筑开发公司工作。

在王辉工作时间最长的哈一百,最初当人们得知他犯下了如此深重的罪恶时,许多人瞠目结舌,不敢相信。

他们对王辉的评论是:他待人有礼貌,工作守规矩,平时沉默寡言,更不恶语伤人;他目光温和,讲话从不高声大嗓,有时甚至还有些羞涩;他不做好人好事,但也不做坏人坏事,如同一潭水,平平静静。

一个女工说:“他家离我家不远,每天上班都能看见,他总是文质彬彬的,像个学者。”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