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三个男人害了她2000年石门518壶瓶山无名男尸案(第4页)
那些个‘三陪’小姐比你差远了。
你没看见你走在街上那些男人的眼睛都盯在你身上发直呢!”
林艳被小周说得脸红心跳,她喃喃道:“可我不会喝酒,也不会跳舞,怎么‘三陪’?”
“不会喝酒就少喝一点呗,喝那么一点儿做做样子,只要会撒娇应酬就行了。
至于跳舞也没有什么,又不是跳‘国标’评奖争名次,互相搂抱着扭就行了,舞厅里黑漆漆的谁管谁跳得好不好呀!”
经过与小周的这一番对话,林艳的心里开始活动起来,既然小周都认为自己行,何不试一试……
她首先去服装市场花去了手头仅有的100多元,买了一条牛仔裤,一件粉红色的t恤衫,经过一番修饰打扮后,走进了一家舞厅。
刚刚坐定,一个瘦高个男人走过来搭话,并为她要了一听椰奶。
这男人30多岁,是湖南的农民来广东打工的。
看样子是离开老婆久了,来舞厅解解闷的。
那男人提出要跳舞,林艳只得起身相陪。
林艳没有到舞厅跳过舞,但她看别人的脚步,模仿体会,居然应付下来了。
陪舞几个小时,那男人给了她一张50元的钞票。
林艳很高兴。
她又去了一家二流的夜总会坐台,找她的是一个矮胖秃顶的港佬。
这老头的一双手很不老实,跳舞的时候搂得特别紧,好在灯光很暗,谁也看不清谁。
到舞会终场时,港佬塞给她一张百元大钞。
头一天下来,就轻而易举地挣了150元钱!
相当于在电影院打工十天的工资!
第二天,林艳挣了300元。
有的客人提出请她一道吃饭、喝酒,她没答应。
她想,要是人家在酒里下了迷魂药怎么办?一个外地采购人员竟约她到他所住的宾馆房间“上门服务”
,提出睡一晚500元,被林艳拒绝了,她怕染上脏病。
她觉得只要能把持住自己,干“三陪”
也是个好行当。
可是她干“三陪’不出一个月,就坠入了一个款爷精心设计的陷阱,在不经意之中当了大款的“包二奶”
,成了他笼中的金丝鸟,迈上了通向她人生悲剧的直通车!
林艳与程林纠合在一起的过程纯粹是那种典型的程式化了的小秘傍大款的故事,毫无浪漫与新意可言。
程林有一段时间天天上那家夜总会,总是要林艳坐他的台,给她可观的小费,还请她吃宵夜,给她买时装、买首饰……向她诉说自己婚姻的不幸,与妻子的关系如何冷淡云云。
到林艳与程林相识的第15天,林艳与程林在一家宾馆的套房内度过了第一个疯狂的春宵。
在宾馆里幽会,总有诸多不便。
不出一周,林艳就搬进了程林为她购置的一套两室一厅的套房内。
房内的摆设,完全是按照居家过日子的需要设置的。
彩电、影碟机、组合音响,液化气灶具、微波炉、消毒柜、冷暖空调、红木家具、真皮沙发、羊毛地毯……现代家庭所应有的一切都具备了,把林艳看得眼花缭乱,喜出望外。
程林给了她一个好听的名分“生活秘书”
,“月薪’5000元,还给她买了中文传呼机和一部“诺基亚”
手机。
林艳的职责就是随时听从程林的调遣,为他这个建筑公司总经理实施全方位的生活服务。
如果他要到她这里吃晚饭、过夜的话,她就必须按他的吩咐去市场采购原料,做好他喜欢吃的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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