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有理就可以杀人1988年平昌县百货公司720凶杀案(第5页)
下来后,几次哭诉着要求法院“不要枪毙”
他,并声泪俱下地陈述了三条理由——
理由之一:我是真正的悔恨,并保证今后再也不干这样的事了!
(好家伙!
一句悔恨就能抹掉杀人之罪,未免太轻松了吧)
理由之二:我家里还有年迈的老父亲和不满周岁的女儿,他们都还需要我养育。
(多“慈善”
的面孔,多“孝敬”
的言辞!
似乎不太象一个杀人犯口中吐出的语言!
)
理由之三:我的妻才22岁,身体又弱,我和她都还年轻,我不能离开她。
(好个“模范丈夫”
!
可就是这个“模范丈夫”
,却是一手给别人制造了家庭悲剧的杀人元凶!
)
当刘奉忠得知自己被判极刑时,如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成天嚷嚷,一面声辩:张代国是他哥杀的,他只是“帮帮忙”
;一面又怨恨自己:早晓得有这样的下场,说什么也不干那种事,哀求政府给他留一条再生的出路….
看了儿子和老子的以上表演,令人茫然、不安和深思:悲剧!
愚昧的法盲的悲剧!
有人说过,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亡,其鸣也哀,这里不防摘抄一段刘奉林在伏法前给其妻子的绝笔信——
爱妻!
近来一切好吧?爸爸、妈妈身体好吧?天真活泼的女儿丹丹还听话吗?祝亲人们健康长寿,万事如意!
由于我这个败家子的愚蠢,对处理老家父亲和邻居打架一事,忍不下一口气,与刘奉患一道,杀了村支书,严重触犯了刑法,被政府判了死刑,这不怪组织和他人,这是我自作自受。
我的法制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所以尝到了不守法的苦头。
我的犯罪给所有的亲人带来了痛苦,特别是给你和丹儿的痛苦更大,是我害了你母女俩,我痛恨自己,而现在后悔已无济于事了,我死以后,请你尽快把我忘掉,一切都成为了过去,你们就恨我这个不争气的败家子吧,我的犯罪不应该连累你们,你一定要看在父母丹儿的份上,坚强地活下去,勇敢地去迎接未来的生活,和爸爸妈妈一道抚育好丹儿,让她享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长大成人,她是我与你的亲骨肉,也是我们唯一的后代,要把她精心培养成为国家有用之材。
同时请所有的亲人都吸取我的教训,人和家不败,守法万事兴!
你还年轻,很贤慧,你应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我的犯罪给你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心灵受到严重的创伤,你恨我吧,另外,请你一定不要被旧思想捆住了手脚,通过生活的了解和接触,找一个踏实忠厚的伴侣,重新建立一个幸福的家庭,时间一定不要拖长了,请一定尊重我的这个意见。
我对不起你,生前曾说给你做一件大衣,没做就永别了,想起来很难过,但过去的永远过去了,失去的再也不会回来了……
是的,“失去的再也不会回来了”
。
悔恨,在某种意义上,不能说不是一个人思想上的“飞跃”
。
但是,对一个杀人犯来讲,仅仅悔恨不是太晚了吗?在严厉的法律面前,仅仅悔恨又怎能换来“仁慈”
和宽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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