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法治诛行
说到这里,刘璋不禁想到了后世的一部电视剧。
电视剧中的商鞅虽经过艺术加工,不完全符合史实,但更加符合刘璋心中改革家的形象。
其中尤其一句话令刘璋印象深刻。
法治诛行,而不诛心。
哪怕知道旧贵族势力要对付自己,商鞅依旧从不提前行动,而是等他们犯下罪行后,才依据律法果断处置。
初看之时只觉得迂腐笨拙,细思方觉其可怕的大局观。
只有让这些地方势力先暴露出违法行为,再依法严惩,才能让民众切实看到新法的公正与威严,也能最大程度减少来自各方的阻力。
于长远角度而言,这种做法更有利于创建起稳定且持久的法治秩序。
如今刘璋要行之事,某种程度上亦是“变法”
。
杀富富不去,救贫贫不离。
在没有力量直接推翻原统治体系的情况下,只是单纯的解决一时一隅的问题不是刘璋想要的,于大局无碍,必须从规则下手。
刘璋暂时动不了汉律,但在汉律的规则内,依旧可以“变法”
。
再合理的规则,也难免存在漏洞,最终也得由人来执行。
古往今来变法数十次,多为自上而下推动,绝大部分都是黯然收场,很大一部分原因便在于此。
而刘璋有着魂幡在,却可以反其道而行之。
在这小小的南安县,由下而上,以汉律的漏洞、以人的执行,来“变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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