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模块化建造(第7页)
暖阁内,
朱由检开门见山:“晋商通虏一案,影响深远,审理务求公允周密,以为天下范式。”
他目光先看向钱龙锡:“钱卿,你掌刑部,熟悉律例。
着你推荐一员精通刑名、善于辞辩的干吏,出任此案‘主讼官’,专司梳理证据,起草诉状,于堂上陈情举劾。
此乃国之公诉,代表朝廷,起诉定罪。”
接着,他转向瞿式耜:“瞿卿,你都察院职司风纪,监督百官。
再荐一员刚直敢言、心细如发的御史,作为此案‘监察官’。
其职责,非参与审断,而是全程监督锦衣卫缉拿、取证之一应过程,确保无冤滥、无非法刑讯。
若有不法,可直奏于朕!”
最后,朱由检取过一份早已写好的密信,郑重道:“至于主审之人,朕已选定——山西按察使施邦曜。”
他一边将信交给内侍,一边解释道,“施邦曜素有清望,刚正不阿,由他坐镇太原,亲自审理,朕心甚安。
此信中,朕已明令其独立审断,只依据《大明律》与确凿证据,无需顾及任何朝野压力。”
“臣,遵旨!”
两人齐声应道,立刻在脑中筛选合适人选。
钱龙锡很快举荐:“陛下,刑部湖广清吏司郎中吴甡,熟谙律法,思虑缜密,文笔犀利,可担主讼之责。”
瞿式耜亦不甘落后:“陛下,都察院河南道监察御史李清,处事严明,不畏强御,堪任监察之职。”
“准!”
朱由检当即拍板,“即刻传旨:着吴甡为主讼官,李清为监察御史,即日启程,赴山西与钦差李清汇合。
一切审理,皆以按察使施邦曜为主审,尔等各司其职,不得僭越!”
与此同时,那封盖有皇帝玉玺的密信,由快马疾驰送往太原。
信中,朱由检不仅明确授予施邦曜全权,更写道:“……此案之判,当如日月之明,朗照天下。
卿只管持心如衡,以法为度。
朝中若有蜚语,朕自为卿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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