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朝堂自证二
考教开始。
一位隶属于沉首辅派系的官员率先发难,目标直指江琰策论中最具前瞻性也最易被诟病“理想化”
的边贸部分:
“江公子,你策论中言‘以通商之利,弱寇掠之心’。
然辽人、蒙人素来贪婪无信,即便与我互市,亦常劫掠边民,以你之见,该如何杜绝此弊?若其一边享互市之利,一边行寇掠之事,又当如何?”
江琰不慌不忙,略一沉吟,便朗声答道:
“回大人。
学生以为,此非杜绝,而为管控与反制。
其一,榷场需设在利于我军控扼之处,其开市时间、规模、物品种类,皆应由我主导,此乃‘利柄在我’。
其二,需立‘连坐’之法。
若某一部落于互市期间劫掠,则立即停止与该部落及其盟友部落所有互市,并严惩不贷。
使其一部落之行,牵连全部落之利,内部自生制衡。
其三,边军需保持精锐,随时可进行精准报复性打击,让其深知寇掠之代价,远高于互市之所得。
如此,恩威并施,方能使贪利者渐生忌惮,最终权衡利弊,觉寇掠不如互市之安稳长久。
此非一蹴而就,然持之以恒,其效自显。”
他不仅回答了问题,更提出了一套具体的管理和制衡机制,思路清淅,考虑周详,绝非纸上谈兵。
那提问的官员闻言,一时语塞,只得冷哼一声,不再言语。
又一位官员紧接着问道:
“江公子主张建精锐舟师以靖海疆,然打造战船、训练水手、日常巡戈,靡费甚巨。
如今国库并非充盈,钱粮从何而来?莫非又要增加百姓赋税?”
此问关乎财政,更为实际。
江琰从容应对:
“大人所虑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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