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2章 三块钱的判决
【#法院判决#】
【网友分享了自己的一份判决书,他是被告,原告主张让他赔三十万。
而判决书是这样写的:
一:被告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3.13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本院予以免除。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起十五日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应天府金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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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
〖下完庭之后,直接找到对方微信支付了。
〗
〖直接掏五块钱现金,砸原告脸上。
〗
〖拿出五块钱,拍他脸上说不用找了。
〗
〖日子不过了啊?〗
〖有钱了不起啊?〗
〖sorry啊,有钱就是大赛!
〗
〖pdd随便发两条评论,就提现出来了。
〗
〖原告律师是张伟啊?〗
〖那张律师这都属于发挥失常了,不然原告高低得进去待几年。
〗
〖你这都保守了,如果张律师超常发挥,原告可以判死刑。
〗
〖必须转3.12过去,然后说“哎呀怎么差一分钱”
,然后去pdd现场搞一分。
〗
〖就转3.12,然后剩下的不给,等到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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