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章 李时珍的错误(第3页)
自己没杀刘季倒是错打错着,这人当真是有点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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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珍的错误#】
【在医学界,剂量是一个很关键的计量标准。
无论中医还是西医,同一种病,对不同的人,所用剂量都是不同的。
大人和小孩用的剂量是不一样的,老人和青年人用的剂量不一样,男人和女人的剂量也是不一样的。
小孩所用剂量还要继续细分:年龄、体重、性别。
女子的标准则还要更多一些:是否成年、第一次月经来过没有,是月经期、月经前、月经后、备孕期、怀孕期、哺乳期、断奶期等等。
甚至对同一个人患同一种病,在不同时间,所用剂量也不是不同的。
剂量问题是经方不传之秘,剂量,是方药治病的核心一环。
在上世纪三十年代,《方剂学》收载的308个汤剂处方中东汉时期的占26.3%,为历代之首,其中26%为张仲景《伤寒论》之方。
毫不夸张的说,古代大部分乃至现今许多中医,就是靠着张仲景的方子给人治病。
然而,古今度量衡有差别,如何判断剂量就是一个大问题。
李时珍在研究汉代医术着作的时候,提出一种观点:“今古异制,古之一两,今之一钱也”
。
李时珍认为汉代的一两,相当于明代的一钱。
这个观点,被医学界认同,明清乃至近现代一直在使用。
直到1981年,在今甘肃黑松驿发现了一座东汉时期的墓葬,其中出土了一个铜权。
上面刻有铭文:
“大司农以戊寅诏书,秋分之日,同度量,均衡石,桷斗桶,正权概。
特更为诸州作铜称,依黄钟律历,九章算术,以均长短、轻重、大小,用齐七政,令海内皆。
闰月廿三日,大司农曹裱,丞淳于宫,右库曹椽朱音,史韩鸿造。
青州乐安郡寿光金曹椽胡吉作。”
大概意为:大司农依据戊寅年所下诏书,在秋分这一天,统一度量衡,使衡器的斤两准确,校正斗桶等量器,让权衡器具准确无误,特意为各个州制作铜制的秤。
大司农是朝廷管理国家财政的官职,主要掌管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财政收支。
意为着出土的这个铜权,是东汉使用的标准的计算重量的工具,因此这个铜权被命名为大司农铜权。
经过测算,铜权重2996克,按秦汉衡制的单位量值和权的量级程序,此权当为12斤权,据此折算每斤合249.7克。
有关方面认为该权标准净重应为3000克,之所以发生了约13的误差,可能是因为当时铸造技术上的因素。
由此推算东汉时期称量的标准,据此东汉的1斤应折合为250克,1两折合为15.625克(或缩简为15.6克)。
也就是说,张仲景的方子,至少从明朝开始,所用药量就少了五分之一。
然而,即便国家发布公告,大多数医生仍然沿用的是李时珍的剂量。
毕竟,用了这么多年,或许效果差,但并不是没效果,至少是有用的。
现在突然加重剂量,要是出了问题,吃死了人,谁来负责?
但是,中药里有一味药,叫做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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