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7章 明清对长幼有序的不同理解(第3页)
,只会让娘家被邻里耻笑、被乡人指指点点,半点体面不留。
哪会像后世那样,反倒有人羡慕“我怎么没有这样的姐姐”
。
话归正题,有人看着天幕里那对躺平的小夫妻,忍不住吐槽:
“要说稀奇,也确实稀奇。”
“这弟弟、弟媳也太懒了!”
“小两口在床上玩手机,反倒叫姐姐抱着孩子当苦力!”
旁边有个孩童仰着脑袋,一脸天真问道:
“姐姐还没嫁人,弟弟就可以娶妻吗?”
“前些天我惹恼了姐姐,她说要一辈子不嫁,叫我一辈子打光棍!”
众人听得哈哈大笑。
“你姐姐那是吓你呢!”
“咱大明的律法、礼法,从没说过,姐姐不嫁,弟弟就不能娶妻。”
有人补充道:“我倒是听说,北地有些地方,姐姐未嫁、弟弟先娶的,弟弟会给姐姐备一份厚礼赔个情,也算周全。”
孩童苦着脸:“厚礼?可我的压岁钱,全叫姐姐帮我存着娶媳妇了……我上哪儿备厚礼去?”
童言无忌,引得周围一片哄笑。
谁也没觉得,姐姐未嫁、弟弟先娶,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
“姐不嫁,弟不婚”
,啥样的朝代才会有这样奇葩的规矩呢?
~~~
清朝。
光绪年间。
顺天府,大兴县。
“姐姐还没成婚,弟弟怎么就能先娶妻?这不合规矩啊!”
不少人眉头紧锁,满脸不解。
清代民间,有一句俗谚:
“姐不嫁,弟不婚;哥不娶,弟不先。”
这话追根溯源,不过是《朱子家礼》里一句:“长幼有序”
。
同样一句话,放在明朝,便是最迂腐守旧的老学究,也只解作:当尊敬兄姐,婚事以长幼为序,更显体面。
从没有解读成“姐姐不嫁,弟弟便绝不能娶”
的死理。
可到了清朝,这四个字被硬生生拧成了铁律:兄未娶,则弟不得娶;姐未嫁,则弟不得婚。
谁敢违逆,就等着被宗族训斥、邻里耻笑。
一顶“乱了纲常、败坏门风”
的帽子扣下来,全家都抬不起头。
民间更是越传越玄乎,说弟妹先婚,会冲克兄姐姻缘、败落家运、乃至断子绝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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