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九章 解决之道暗流
此案水落石出,朱允熥心中却没有半分轻松,反而愈发沉重。
在他这个来自后世的灵魂看来,大明看似森严的律法体系之下,实则暗藏着无数荒谬且血腥的潜规则。
就以审讯为例,“刑讯”
二字,便是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悖论。
大明律法并未对其做出明确的界定,使其始终游走于允许与不允许的灰色地带。
它就像一柄悬在所有办案人员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若用刑讯逼供屈打成招,最终案件被坐实,那么用刑便成了无人追究的“办案的必要手段”
。
可一旦案情反转,当初用刑之人,便会因“枉法”
而获滔天大罪。
这种机制,无异于鼓励办案者一旦动刑,就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将案件办成“铁案”
。
而比这更致命的,是那一道道“限期破案”
的催命符。
一旦发生人命重案,上面往往会勒令衙役捕快在三五日,或七八日内必须侦破。
逾期不破,办案的捕快便要挨板子,刑罚日日加重,直至破案为止。
那么,倘若真的破不了呢?
答案是:没有破不了的案。
至少,在卷宗上是如此。
于是,一个光怪陆离的现象便产生了
无论多么扑朔迷离的悬案,只要上面有令,便总能“限期侦破”
。
最终呈现出一个完美的“百分百破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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