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贵族的特权(第4页)
首先,这本书的书名确实出自编辑的建议;其次,我经过考虑,觉得这个书名很不错,所以接受建议。
无论如何,我是这本书的作者,决定权在于我。
编辑只是提出建议。
现在我决定使用,那么一切因此而来的称赞和否认,自然也理当归结于我。
我想,道理应该是如此。
一开始看到这个书名,我几乎是下意识地反对,但在考虑再三之后,我改变了主意。
原因其实也很简单,正如前面所言。
这就是一本以推倒姐姐为终极目标的小说,在简介上也写得清清楚楚。
世界上的读者,口味千差万别,我自己的喜好,或许对他人而言是毒药。
既然如此,那么直接开宗明义。
也避免扯皮和纠缠。
有读者说,这个名字会赶跑很多读者。
或许如此,假设有某位读者,对于姐姐控深恶痛绝,那么他自然一看题目就点。
对于我而言,这并非损失,而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避免了将来的不满。
竖起旗帜,招引同道,不喜者尽情离开。
我相信这是堂堂正正的作法。
如果有读者告诉我说“我很喜欢你的书。
其他都喜欢,但我不能接受姐姐控。
希望你不要写这个”
,那么我的回答是“很抱歉,别的我都可以考虑妥协,这点没有任何商量的馀地”
。
因为当时说了一句:这个书名是编辑建议,结果我的编辑受到了很多指责。
当然,书评区的帖子,他估计也不会看,所以恐怕还不知道这件事。
无论怎么说,这于我而言是一件很抱歉的事情,如一开头所说,这是我做出的决定,但却让他人代为受过,这有违我的准则。
借此机会,对此事做个最后的交代,以后也懒于再提及。
读者对于书名不满,对此我没有意见,老读者也应该知道,对于此种评论,我从未删贴,从未禁言,不会进行任何干涉,当然我不会回答。
唯一希望的,是不必牵涉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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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丶现状
一本书写了一年,平均每日超过四千字的速度,在应该不算快。
对于我而言,虽然还说不上极限,没办法说“自己已经尽力”
(事实上,偷懒是经常的),但也已经算是很了不起了。
我写小说,从来都是先制定好完整的大纲,然后再动笔,就彷佛先画好设计图,然后再施工,而且我尽可能避免中途改变,事实上也极少改变。
也就是说,在我写下第一个字之前,整个故事的基本情节已经确定,每一个重要的步骤,关键的环节,在何地丶何时丶何人丶何事丶甚么结局,这些基本都是清楚地在脑海里,只要用文字描述出来即可。
从理论上说,这种写作方法,应该是有很好的预期性。
然而事实却颇有些出乎我的意料——因为我忘了我的一个大毛病:拖沓。
根据我最初地预计,这本书写到现在这个字数,应该已经是结尾了。
然而事实是,整个剧情才进行到了大约五分之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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