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历史名相57(第2页)
,百姓要告状,需先向“门牌司”
小吏缴纳“递状费”
(少则几十文,多则几贯),若不缴费或没熟人疏通,诉状根本递不到知府手中,不少百姓“有冤无处诉”
。
-包拯的改革:上任第一天就下令撤销“门牌司”
,在开封府正门外设“诉状箱”
,允许百姓“直接上堂递状,当面向知府陈述案情”
;他还规定“每日上午专门接待百姓诉讼,下午审理案件”
,自己亲自主审重要案件,杜绝“小吏从中作梗”
。
史载“自是民得直达,无复壅滞”
,百姓称之为“开正门,诉无拦”
。
2整治惠民河:拆违建,解开封水患
惠民河(今开封市涡河支流)是开封城内重要的水上通道,也是灌溉周边农田的关键河道,但从北宋中期开始,达官贵人(包括仁宗的舅舅李用和、宰相陈执中家奴)私自在河道两岸占地修建宅院、码头,甚至围河造田,导致河道狭窄,雨季常泛滥,淹没周边百姓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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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住压力强拆:包拯亲自带人勘察河道,列出“违建名单”
,贴出告示要求“三日内自行拆除,逾期官府强制拆除”
。
权贵们纷纷找仁宗说情,仁宗私下找包拯“能否缓一缓”
,包拯回奏:“河道堵塞,百姓年年被淹,若因权贵而拖延,百姓何以安居?”
最终他坚持强制拆除所有违建,疏通河道,并立下“惠民河两岸不得私占”
的规矩——当年雨季,开封水患大幅减轻,百姓为他送“万民伞”
,称他“惠民包公”
。
五、晚年:入中枢,务实治国的最后时光
嘉佑三年(1058年)后,包拯因政绩卓着,升任御史中丞(最高监察长官)、三司使(财政部长)、枢密副使(相当于副宰相,掌管军事),进入北宋权力核心,此时他虽年近花甲,仍坚持“务实治国”
-三司使任上:改革财政,减冗费:北宋“冗费”
严重(官员、军队开支过大),包拯上任后核查全国财政账目,发现“地方向京城缴纳赋税时,因‘运输损耗’多收百姓三成”
,他下令“重新核定损耗标准,按实际运输距离计算,多收部分退还给百姓”
;还裁撤了三司下属10多个“冗余机构”
,减少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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