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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5章 该把事情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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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勇把自己在北明公司的薪酬大部分都用在了家里的日常开销上。

贾勇这么做是心甘情愿的,毕竟他和阿德丽亚娜是夫妻。

贾勇有的时候也愿意卖弄自己的厨艺,来维持一家人的和谐关系。

罗雪娟爱吃家乡菜,她也喜欢贾勇做的饭。

她和王海英在一起的时候,饭都是她做的。

离开王海英以后,她住的地方没有做饭的条件,她吃得就很凑合。

和贾勇住在一起后,她也不过问伙食的事情。

罗雪娟对花店的生意还是很上心的,她总想多做几单生意,把当天进的鲜切花尽量卖完,减少损耗。

她每天下班回来比较晚,回来就吃现成的。

还有一块费用就是孩子的花销。

罗雪娟每天早出晚归,贾勇在家里,自然是贾勇照顾孩子。

孩子缺什么了,都是贾勇出去买。

罗雪娟从来没有问过孩子花销的事情。

这个孩子是罗雪娟和康乐的。

康乐给罗雪娟留了一笔钱,罗雪娟自己的花店也有收入。

这个孩子的费用是不是应该由罗雪娟承担?

贾勇自己也有生意要做。

现在家里有个孩子,孩子妈妈又整天看店,贾勇不忍心放下孩子一个人在家里,他就等于被拴在了家里,当起了保姆。

像罗雪娟说的,把孩子一个人放在家里,贾勇担心孩子在自己租的房子里出危险。

那样的话,贾勇不仅要承担对康乐道义上的责任,还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按照巴西的法律,贾勇不是这个孩子的监护人,他把未成年的、没有行为能力的孩子一个人长时间单独留在家里,性质形同软禁。

贾勇如果出去工作,这个孩子怎么办?贾勇觉得这要跟罗雪娟商量,毕竟她才是孩子的监护人。

想来想去,问题的源头还是在他和罗雪娟的关系上。

对这个关系的界定不一样,处理这些问题的方式也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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