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青铜铭文(第2页)
很快,罗旭把秦雅叫了下来,让她打印了一份买卖合同。
男人签完合同后,罗旭也立刻转了账,钱货两清!
这笔买卖算是双方都挺高兴,罗旭难得收了个青铜物件儿,而男人也乐呵呵拿钱出门,估计又去赌了。
“老板,我我不想干了。”
这时,秦雅突然说道。
“嗯?为嘛?”
罗旭有些意外。
秦雅轻咬贝齿犹豫了片刻,道:“这都是违法买卖,青铜器是禁止买卖的!”
一听这话,罗旭和王承镛都是笑了出来。
“谁告诉你的?”
“网上啊,我刷短视频都看到过,里面专家说的。”
秦雅攥紧粉拳,口气满是愤青味儿。
罗旭闻言摇头而笑,旋即走到柜台前,打开抽屉拿出了一个小红本本。
“来,翻开看看,第五十条。”
说着,罗旭将红本本扔在了桌面上。
秦雅拿起一看,是国家《文物保护法》,按照罗旭所说翻到了第五十条,正好是关于青铜器的相关规定。
该条文内,正是青铜器允许买卖的几种情形,其中包括依法继承、接受赠与,还有从文物商店购买、拍卖会拍得、民间依法交易等。
看着秦雅认真地看着,罗旭道:“最后一点依法交易指的是物件儿为祖传,而并非盗墓所得,秦雅,刚刚那物件儿一眼熟坑,而且我敢保证不在国家文物目录中,这桩交易是合法的,更何况我和那个人已经签了合同,更是有法律依据,即便有问题,合同摆在这里,我也是民法中的善意第三人,没有被没收的依据!”
听完罗旭的话,秦雅人都傻了。
她连忙起身给罗旭鞠了一躬,如玉般的小脸儿上满是歉意和紧张。
“对、对不起老板,我也是从网上看的,他们天天说这个刑、那个刑的,我就以为买青铜器就犯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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