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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她在第五层(第3页)
“……你什么时候办的?”
“你上次来的那天晚上,”
顾司玥说,“把离职协议照片发给我之后。”
韩路一想起他上次来博衡做著作权咨询,走的时候顾司玥让他把离职协议拍给她看。
当天晚上他发了照片,顾司玥回了一份电子委托书让他签,说“先把授权做了,后面可能用得上”
。
他签了,没多想。
“你当时就知道他们不会发补偿金?”
“p7,非核心岗位,标准裁员流程。”
顾司玥的语气像在念结案报告。
“这种级别的竞业条款,十个公司九个不实际执行。
连hr自己都当走过场。”
“所以催收函……”
“当然不是催钱,是钓鱼。”
顾司玥说。
“我要的就是她这封拒绝邮件。”
韩路一没跟上。
“……什么意思?”
顾司玥往椅背一靠,换了个跟客户讲案子的节奏。
“竞业限制是双务合同。
你不去竞争对手那里,公司按月给你补偿金。
两边各有义务。”
韩路一点头。
这部分他知道。
“正常情况下,公司连续三个月不付补偿金,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
这是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也是大多数人走的路。
但三个月太久了,你的产品等不了三个月。”
“那你怎么绕过去的?”
“民法典五百六十三条。”
顾司玥说。
“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关键词,「明确表示」。
张薇那封邮件,「p7不在补偿金发放范围内」,就是鼎盛明确表示不付钱的书面证据。
拿到这个,解除权直接成立。”
韩路一回过味来了。
“催收选在周五发。
这种级别的case,hr不会请示上面,当天就按流程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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