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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她在第五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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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么时候办的?”

“你上次来的那天晚上,”

顾司玥说,“把离职协议照片发给我之后。”

韩路一想起他上次来博衡做著作权咨询,走的时候顾司玥让他把离职协议拍给她看。

当天晚上他发了照片,顾司玥回了一份电子委托书让他签,说“先把授权做了,后面可能用得上”

他签了,没多想。

“你当时就知道他们不会发补偿金?”

“p7,非核心岗位,标准裁员流程。”

顾司玥的语气像在念结案报告。

“这种级别的竞业条款,十个公司九个不实际执行。

连hr自己都当走过场。”

“所以催收函……”

“当然不是催钱,是钓鱼。”

顾司玥说。

“我要的就是她这封拒绝邮件。”

韩路一没跟上。

“……什么意思?”

顾司玥往椅背一靠,换了个跟客户讲案子的节奏。

“竞业限制是双务合同。

你不去竞争对手那里,公司按月给你补偿金。

两边各有义务。”

韩路一点头。

这部分他知道。

“正常情况下,公司连续三个月不付补偿金,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

这是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也是大多数人走的路。

但三个月太久了,你的产品等不了三个月。”

“那你怎么绕过去的?”

“民法典五百六十三条。”

顾司玥说。

“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关键词,「明确表示」。

张薇那封邮件,「p7不在补偿金发放范围内」,就是鼎盛明确表示不付钱的书面证据。

拿到这个,解除权直接成立。”

韩路一回过味来了。

“催收选在周五发。

这种级别的case,hr不会请示上面,当天就按流程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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