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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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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gkiller的0.2版本打磨了一周多。

苏念念找几个开发朋友试用之后,给了他一份十九条的反馈。

他改了七条半,第八条改到一半觉得方案不对,推翻重来,到今天还差一个收尾。

林晚晴那边没再出过事。

偶尔在楼道碰见,她点个头就错身过去,有点像不知道该怎么跟他相处。

林朵朵倒是每次都要喊一声“路一哥哥”

,然后被妈妈轻轻拉走。

顾司玥那边发邮件说著作权登记在走流程,商标查重同步推进,“bugkiller”

暂时没被注册过。

四月六号,周一上午。

韩路一坐在电脑前,手机开着语音通话,跟苏念念讨论新版本的迭代方向。

窗外天气不错,小区里有人在遛狗,楼下不知从哪飘上来一股葱油饼的香味。

“精度得再提一提,”

苏念念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出来,“现在体感误报大概百分之七八,用户觉得还有噪音。

降到五以下才能真正进入工作流。”

“我知道,单条误报可以标忽略、已经加上了,真压到五以下至少还得再训一版,成本有点高,”

门铃响了。

韩路一看了一眼门的方向。

“有人敲门,等我一下啊。”

他起身开门,是快递员,手里有一个ems信封。

一开门,电子签收板就递了过来。

他签了字,接过信封,快递员已经在按隔壁的门铃了。

韩路一关上门,走回电脑桌前坐下。

发件人:鼎盛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

收件人:韩路一

手指沿封口撕开。

一份文件。

一页纸。

抬头印着鼎盛集团的logo,标题——

《竞业限制义务提醒函》

内容很简短:提醒韩路一先生,您于2026年2月签署的离职协议中包含竞业限制条款,期限十二个月,范围涵盖“人工智能、代码审查、软件开发工具及相关领域”

如贵方已在上述限制领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请立即停止并联系我司法务部协商处理。

措辞挺客气的,但“请立即停止”

那几个字,一个字比一个字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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