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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诸多总结
诸位尊敬的读者老爷与挚友:
大家好,我是约瑟夫有德。
我的英文名是JosephJoan,若蒙错爱,抛开五字神人ID的看法,诸位亦可称我为JoJo,我将不胜荣幸。
在此,请容我于百忙之中,暂作此篇,一来是为接下来两日的休更先行告假,二来也是想借此机会,与诸君一叙本书的些许拙思,算是一次阶段性的剖白。
再次声明:
可以跳过!
可以跳过!
可以跳过!
当然,本章内容或可略过,绝非正文,我已将今日的更新章节奉上,故此篇亦无为凑单日更新字数之嫌。
重要的话再说一遍,可以跳过!
此言三申,以表诚意。
若您愿意拨冗一读,我将感念于心,并在此娓娓道来。
关于书名:《乐队不能这么go》
本书之名,几经易稿(被审核毙了),终定为《乐队不能这么go》,其间蕴含了数层思虑。
其一,此名直接呼应了动画原作《BanGDream!ItsMyGO!!!!!》的标题,开宗明义,点出本作将以少女乐队,特别是MyGO!!!!!这支“迷途的羔羊”
作为故事的核心脉络与灵魂主线。
其二,则是一点文字上的机趣。
“MyGO”
于中文音韵中,恰与时下网络文学中流行的“卖勾”
一词谐音,暗合了所谓“勾子文学”
的某些特质,意在以悬念与张力牵引读者的心绪。
而在其本源的日语中,“MyGO”
正是乐队名“迷途之子(迷子)”
的发音,“go”
与“子”
的对应,可谓妙笔天成。
最初确有将“勾子文学”
元素更直白地融入标题的想法,然终觉此举或难登大雅(审核没过),故作罢。
其三,探其本源,“Go”
作为英文单词,蕴含着“前行”
与“行动”
之意,这亦指向了故事中人物所面临的“路线问题”
与抉择。
至于更深层次的解构,如某些读者朋友戏言的“go子派还在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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