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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诸多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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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位尊敬的读者老爷与挚友:

大家好,我是约瑟夫有德。

我的英文名是JosephJoan,若蒙错爱,抛开五字神人ID的看法,诸位亦可称我为JoJo,我将不胜荣幸。

在此,请容我于百忙之中,暂作此篇,一来是为接下来两日的休更先行告假,二来也是想借此机会,与诸君一叙本书的些许拙思,算是一次阶段性的剖白。

再次声明:

可以跳过!

可以跳过!

可以跳过!

当然,本章内容或可略过,绝非正文,我已将今日的更新章节奉上,故此篇亦无为凑单日更新字数之嫌。

重要的话再说一遍,可以跳过!

此言三申,以表诚意。

若您愿意拨冗一读,我将感念于心,并在此娓娓道来。

关于书名:《乐队不能这么go》

本书之名,几经易稿(被审核毙了),终定为《乐队不能这么go》,其间蕴含了数层思虑。

其一,此名直接呼应了动画原作《BanGDream!ItsMyGO!!!!!》的标题,开宗明义,点出本作将以少女乐队,特别是MyGO!!!!!这支“迷途的羔羊”

作为故事的核心脉络与灵魂主线。

其二,则是一点文字上的机趣。

“MyGO”

于中文音韵中,恰与时下网络文学中流行的“卖勾”

一词谐音,暗合了所谓“勾子文学”

的某些特质,意在以悬念与张力牵引读者的心绪。

而在其本源的日语中,“MyGO”

正是乐队名“迷途之子(迷子)”

的发音,“go”

与“子”

的对应,可谓妙笔天成。

最初确有将“勾子文学”

元素更直白地融入标题的想法,然终觉此举或难登大雅(审核没过),故作罢。

其三,探其本源,“Go”

作为英文单词,蕴含着“前行”

与“行动”

之意,这亦指向了故事中人物所面临的“路线问题”

与抉择。

至于更深层次的解构,如某些读者朋友戏言的“go子派还在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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