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大儿媳听了马上同明蕙诉苦:“我们是驴粪蛋表面光,看着光鲜,实际上困难就别提了,到处都是用钱的地方。
不像您在村里,粮食都是现成的,能花钱的地方一个巴掌数得过来……”
大儿子打断了这诉苦,“不管我们有什么困难,既然妈提了,我一定跟我两个兄弟商量商量。
我觉得户口能迁过来还是要迁,总没坏处。”
明蕙抬头看了眼钟表,起身送客:“饭点到了,我也没好的招待你们,就不留你们了。”
儿子儿媳尴尬笑笑,又拿起他们买的养殖参说:“妈,您别忘了吃,这对您的身体有好处。”
等人走了,明蕙打开电视,有关林宁山的节目已经过去了。
她的手指感到一阵刺痛,低头看,才意识到刚才缝东西的时候针扎了手指,流了血。
明蕙从抽屉里翻出一张叠的很好的书页,早已泛了黄,里面有林宁山的回忆文章。
文章里的她跟现在的她完全两样。
她想起现在城里人都喜欢到乡下吃野味,感受幻想中的田园生活,他们喜欢的乡下人不过是他们想象中的乡下人。
年轻姑娘和六十岁的老太太也不是一回事。
报纸上的字她都认得,当年的事仿佛还在眼前,她家重男轻女,她又是家里第一个女儿——天生的不花钱的帮手,生来就是要给父母兄弟干活儿的,学一天没上,大字一个不识。
后来林宁山下乡当知青,临时住在她家,她才扫了盲,认了字。
林宁山返城前送了她一本字典,这本字典她一直留着。
她放下报纸,去厨房煮挂面。
当年吃一顿面多不容易,她长到二十都没吃过一顿白面条,白面是哥哥弟弟的,她能吃顿杂面条就不错。
第一顿白面条是林宁山返城前请她吃的,她没好意思多吃,怕像个饿死鬼。
慢慢吃到碗底,才发现里面卧了两个蛋。
林宁山返城没多久,她给他写了一封信,信上几乎用尽了她认识的所有字。
等了仨月没有回信,过了些日子她就结婚了。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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