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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5(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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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整只手直接挡上去,应该会被撞骨折吧。

球快速砸在地上,带着清脆的响声反弹起来。

“……呜哇!

我站珠穆朗玛峰顶你给我传到马里亚纳沟底啊!”

落点和他要的位置差了两三步,前锋一个急转弯差点把自己的鞋甩出去,“嚯,第一次这么近听鞋底和地板尖叫。”

在他附近盯防的人是赤司,因此在看见对方脚尖转向之后,前锋立马选择避而不战,只跑了两步就快速把球推了出去。

“他做中继也太流畅了。”

桃井捏着笔杆,无意识点了点自己的下巴,“不擅长运球和投篮,但移动速度和敏捷性非常好,只要持球时间足够短,就算是青峰同学想追上可能也得凭运气。”

但是这只队伍里没有非常适合投篮的人。

投手虽然能把小小的棒球准确投进捕手的手套,但他习惯角度与篮球的篮筐完全不同;眼镜小哥能靠计算来规划出完美的抛物线,但他的力气不一定支撑得住;

有机会的人只有排球部二传和矶岛。

前者本来就是负责把球送到指定位置的人,需要控制的只有不习惯的高度。

他想把球托到那个位置应该不难,排球部有人能跳到那么高的击球位置。

矶岛……他可以凭自己吉祥物的运气。

——所以,乱步同学为什么会选那个戴眼镜的文学少年站在投掷区呢?

nbsp;第158章

为什么要让他在这里待命,这个问题眼镜小哥自己也很想问。

虽然能靠算力推演出每一个适合投球的角度,但他的身体素质却不支持复刻出脑海里所想象出的全部动作。

所以如果要进球,他必须尽可能靠近篮筐才可能办到。

尽管脑海中可以规划出无数跳避开眼前两人盯防的路线,可敏捷度却不足矣将其呈现,他连这个前提条件都办不到。

而就在这种时机,前锋居然这么快把球给他传了过来。

以这个人的敏捷程度,他在小型场地里几乎可以算是统治级别,其实眼镜小哥偶尔都会冒出某些失礼的想法,好奇他为什么想不开,偏偏要去和不适合自己的足球较劲。

可能是喜欢吧。

就和他哪怕顶着被家长臭骂一顿的风险,也要去偷学拉丁舞一样。

他把这颗球接了下来,“你的传球技术跟我才上幼儿园的表弟一样。”

夸归夸,但该说实话还是得说实话。

“废什么话,赶紧投篮!”

前锋咬牙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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