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场面排面(第3页)
本朝《礼制》明文记载:庶民、商贾、杂役人等,只许穿“皮扎”
,胆敢僭越衣绸着缎者,按律重责杖刑,流徙边陲!
寻常百姓,脚上只能蹬草鞋、布履,唯有北方苦寒之地的戍卒或经衙门特批的行商,才可穿牛皮靴御寒,但也需凭证在身,随时备查!
“衣绸犯法,穿靴受刑!”
陆沉此刻才真正清晰地明白,为何旁人得知他拜入沈爷门下,眼中会迸发出那般炽热的羡慕,好似自己一步登天!
因为沈爷,是曾经威震龙脊岭的“把头”
!
是能与茶马道贵人平起平坐的奇门高人!
有关系,有门路,自己还有本事,如此算来,他本身,就是权势与地位的象征!
巡山队的董霸,得一身县衙赐下的“锦袍吏服”
,便算脱离了民籍,成为“吏身”
,己是人上之人。
而把头的地位,尤在寻常吏员之上!
这是真正触摸到了特权阶层的门槛。
沈爷赠他这身逾越庶民规制的华服,不仅是体面,更是一种无声的宣告与庇佑。
从今往后,他陆沉行走于世,便顶着沈长鹤亲传弟子的光环,享有这“把头”
传人身份带来的,逾越常律的特权!
“陆少爷,快换上吧!”
一旁侍立的侍女眉眼含笑,声音清脆,“您生得一副好身架,肩宽腰窄,个高腿长,是天生的衣架子,这身衣裳穿在您身上,定是极好看的!”
她这话倒非全是奉承。
陆沉修习站桩养炼气血,本就拉伸筋骨、淬炼体魄。
加之如今气血充盈,原本因贫寒而瘦弱的身形,如同春雨后的新竹般节节拔高,变得挺拔劲秀。
若非常年进山采药,被风吹日晒染就了一身微黑的肤色,单看这身骨相,任谁见了都要赞一声玉树临风,英气勃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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