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狂人
当天,张祈笙去了洋行,花巨款又买了一台相机还有胶卷。
第二日,张祈笙又到了书屋来。
仅仅几日完成了这篇小说,只有四五千字,但构思蕴酿是用了很长时间的。
张祈笙:“周叔,你的小说,成了。”
迅哥儿放松了口气点了下头。
张祈笙转头拿出自己的相机来,拍下这历史性的一幕。
还感慨着自己的相机买的有点晚了,不然能拍到更多有纪念意义的图象。
张祈笙收集整理了下书桌上的手稿,一张一张的叠起。
四五千字,手稿有着十几张。
边整理边看了下手稿的内容: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馀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
日前偶闻其一大病
除了第一段之外,后面的就都是大白话写的内容了: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
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
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
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怕得有理
迅哥儿的功底,不管文言还是白话都是极顶尖的水平。
看到这些内容,还有手稿上的大标题,正是那篇狂人日记。
张祈笙:“周叔,旁的都有,就是没有署名,还缺少您的名字,笔名。”
迅哥儿拿起毛笔又在文章题目一旁写下了两个字:迅哥儿。
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
张祈笙不断地拿着照片对着一顿猛拍,想着要不直接就把原稿收起来,然后自个再誊抄一份。
想了下,好象不太合适,暂且打消了这个念头,只是多拍了几张照片。
胶卷十分的贵,好在张祈笙在京城书社写武侠小说倒是源源不断的赚了不少钱,胶卷还是消费的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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