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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篇七国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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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之乱是发生在中国西汉景帝时期的一次诸侯国叛乱。

汉景帝即位后,御史大夫晁错提议削弱诸侯王势力、加强中央集权。

景帝三年(前154),汉景帝采用晁错的《削藩策》,先后下诏削夺楚、赵等诸侯国的封地。

这时吴王刘濞就联合楚王刘戊、赵王刘遂、济南王刘辟光、淄川王刘贤、胶西王刘卬、胶东王刘雄渠等刘姓宗室诸侯王,以“清君侧”

为名发动叛乱。

由于梁国的坚守和汉将周亚夫所率汉军的进击,叛乱在三个月内被平定。

七国之乱是地方割据势力与中央专制皇权之间矛盾的爆发。

七国之乱的平定,标志着西汉诸侯王势力的威胁基本被清除,中央集权得到巩固和加强。

刘濞(前215年-前154年),沛县(今属江苏)人。

汉高祖刘邦之侄,刘仲之子。

西汉宗室,诸侯王。

前196年,刘濞受封为沛侯。

英布造反时,刘濞跟随刘邦讨伐英布,一举击破英布军队。

前195年,刘邦封刘濞为吴王,管辖三郡五十三城。

刘濞封国东临大海,是海盐的绝佳产地。

其时,在“黄老思想”

的指导下,朝廷一度推行“与民休息”

的政策,一改前朝“官山海”

的做法,取消了食盐官营制度。

刘濞在封国内招纳天下亡命者,大量采铜铸钱,煮海水为盐,规定吴国的百姓不交纳赋税,提高了百姓的生产积极性,吴国成为富饶之地。

前154年,汉景帝采用晁错建议,削夺王国封地,刘濞以诛晁错为名,联合楚、赵等七国举兵叛乱,史称“七国之乱”

,后兵败逃至东越被杀。

刘戊(?-前154年),西汉宗室、第三任楚王(前174年-前153年在位),楚元王刘交之孙,楚夷王刘郢客之子。

汉景帝二年(前155年),他在为去世的薄太后服丧期间饮酒作乐,作风不良,被人告发。

汉景帝遂削减其封地。

他心怀不满,不听国相张尚、太傅赵夷吾劝谏,勾结吴王刘濞起兵反叛汉廷,掀起“七国之乱”

,与吴、赵叛军进攻梁国,兵败自杀,葬于楚王陵。

刘遂(?-前154年),西汉宗室、诸侯王,汉高祖刘邦的孙子,赵幽王刘友的儿子。

父王死后,他被吕后剥夺王位继承权。

汉文帝即位后被立为赵王。

汉景帝时,下辖的常山郡被削,心怀不满。

汉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参加“七国之乱”

,后被郦寄、栾布合击,兵败自杀。

楚汉相争阶段,刘邦迫于形势,分封了异姓诸侯王。

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刘邦称帝后,实行郡国并行制,诸侯国的政治地位远远高于郡。

诸侯国疆域广大,人口众多并位于经济发达地区,且拥有强大的武装,由诸侯王随意调遣。

诸侯王的地位仅次于皇帝,在封国内独揽大权。

这些异姓诸王拥兵自重,专制一方。

此外,还自行征收赋税、铸造钱币,成为实际上的独立王国,最终成为中央集权的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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