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艺术之道2
今天我们讲艺术之道的听觉艺术及味觉艺术。
先说一下听觉艺术:
诗词之艺,本因古时,传达信息之工具滞后,传达信息,深意难明!
故以精炼语言,以达其意。
为令人易明,易记而行合“道”
阴阳之理,(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互根、阴极必阳,阳极必阴;阴阳,此消彼长;阴阳演化运化,达平衡以合)达心境共鸣之美。
然,今不明古“诗词”
之本来以合道变化之理与人心共鸣之道路。
格律发展局限不进,不利精言传意之本来之行。
为其格律之合,常改其字,令其本意失真。
其“诗词”
之格律。
应如:乐曲之浩瀚!
不应拘于几种“格律之中”
。
其不利日渐精深及海量的传播之需求。
应以“阴阳,五行之理”
,随心构画其格律之行,以合自然法则理,以利其进。
“曲”
之进“意”
合物,以(意)合法则之理,以与人共鸣(明),合道顺心以感其美!
导之聚情,化时以动感,同感其美,以醒其心!
美本就存于道中,道又无处不在。
美亦无处不在。
明道善用者得!
歌曲、相声、主持……等,以发音为主,的艺术表演形式皆称为“听觉艺术”
。
任何艺术都不是单一形式存在的。
因“道”
无处不在,联连成整体大系,之共行!
其理皆在“道”
之“阴阳”
演化之理。
同需先练身心之合,以达其“功”
。
再行精神与外物之合,达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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