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总归要试上一试(第2页)
在相对来说还算太平的江浙一代,一般百姓出门一百里就得去官府开具路引,说明出门原由以及日期。
否则,就会被当成流民关在监狱里。
这还是其一,关键是他们母子离开扬州府也无处可去,没钱寸步难行,难不成还让母亲去做乞丐?
“不逃又能如何?”
孙李氏一边抹着泪,一边道:“元儿啊,你这是是惹下大祸了。
得罪什么人不好,偏偏要去得罪冒成。
他们要来我们这里耍横,咱们忍了就是,最多叫他们打一顿就是,又死不了人。
现在可好……呜呜……要不,我们连夜去冒成家下跪,请他看在大家都是乡亲的份上,给我们一条活路。”
“男子汉大丈夫,膝下有黄金,怎可去跪那小人。”
孙元摇头:“娘,你也别哭,让儿子好好想想。”
说完,就坐在桌前,看着闪铄的灯光沉思起来。
是啊,事情到现在已经麻烦了。
如果没想错,明日一大早,那一高一矮两个衙役肯定会将自己暴力抗税一事上报衙门。
不管这事究竟是谁对谁错,自己此举已经是触犯了律法。
知县为了维持官府的威严,必然会立案,并派人过来捉拿。
也就是说,这事必须在立案之前得到解决,留给自己的时间也不多了。
那么,该如何解决了?
如果这里是河南或者陕西,如果这样的事情落到我头上来,将官差打了就打了,大不了逼上梁山,连夜投李自成去。
以自己作为一个现代人的先知先觉,还怕混不出一个人样了。
不过,这事也就想想。
这年头,造反可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李自成说穿了也就是一个流寇,成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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