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0章 警察制度改革(第3页)
这次改革不同以往,是对军、警,两大国家暴力机关的权责划分。
既要抑制军队规模的盲目扩大,尤其是抑制军队权力的扩大化,也要将警察职业化,提升行政效率。
拥有着后世经验的王大帅可是出了大风头了,嘴角的弧度越来越大,根本就压不住!
武装警察。
训练,组织形式仿照军队进行。
主要负责处理较大规模,或者比较危险的治安案件。
但是,不装备重武器。
交通警察。
就是管理城市交通的。
乘运警察。
这一警种是王定边看到铁路系统的快速发展,包括航运,以后的空运等等现实需要新增的。
火车乘警是其中最多的,也是最体面的。
他们需要处理交通工具内突发的案件,也需要对乘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进行检查,保障交通工具顺畅运行。
特殊警察,这是对一些专业警察人员的统称。
如法警、狙击、打捞等专业人才。
火警。
主要分为城市防火警察,还有森林防火警察。
有了大领导的指示,剩下的专家们只要把制度完善就好了。
具体的编制规模,人员的来源与训练、工资奖金、所需装备、资金来源、警用服装的设计采买、相关人员的职级确定,晋升方式等等。
原有的巡警,治安警等需要进行改革,新设的武警制度需要创建。
王定边动动嘴,底下专家们就要忙断腿。
没办法,王大帅表示,我也想给你个完整的现代警察制度,架不住咱记不得了!
好在根据名称就能大致确定其职能,运行规则方面都是相似的。
半年后,崭新的《中华民国警察条例》出炉。
以往军、警,职能重叠的现象得到有效改善,国家的治安状况也好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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