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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很湿的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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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

给我起”

“哈!

某某某,加油”

校场上,回荡着阵阵充满了劲道和激情的暴喝声。

“哎哟妈呀!

整整十金呐,这诱惑可真是不小哇!”

望着校场上那一个个卯足了劲、憋红了脸,或一身精干短打,或者干脆就赤膊上阵的豪勇之士,阅兵台下,位于封释云左手边的一个年不过二十二、三,长得还算周正的青年军士情不自禁地发出了些许较为客观中肯的个人意见。

军营里虽说是包吃包住,可寻常军士的饷钱却是少得可怜,如果谁要是想凭这饷钱攒下一笔足够修房子娶媳妇儿的本钱,那也不是不可能,不过你首先得保证自己能够活着看见自己的明天。

所以说,但凡是从军的人,都不会很有钱,与其将钱留在明天苦苦地守候着那不知身首是否已在异处的自己,还不如把钱挥洒掉然后让自己一身清凉地在明天等待着那让人既爱又恨的钱。

而整整十金的奖励,对于任何一个从军的人来讲,那都是一笔天大的款项,谁要是说他不动心,那多半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而剩下的一小半,指不定还是脑残。

只是封释云以及他身旁这十来个仗着军功被破格提拔上去的军士却没有这个待遇,原因嘛很简单!

因为能够杀人的人不一定能够成为兵武,而能够举起那坨千斤大石的人却肯定有着一定几率能够成为兵武。

咋听之下,这话好像有些绕口,而且也没有多大区别,不外乎就是在‘能够’二字前面多加了一点不大相同的‘东西’而已,可恰恰就是这点‘东西’,却是成为兵武所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

本来,封释云还对那十金的奖励有些中意,像他这等抠钱抠到骨子里去了的老抠,是断然不会错过这样的大好时机,况且他身上也并不缺少那点‘东西’。

可他转念一想,在这国都大营里,说不得就有那来自万岭城来自竹花村的某个大头小兵,如果他要是凭一时之意或者一时之气,跑过去露上那么一小半张‘迷倒’众生的秀脸儿,那这十金的奖励,说不定就会像某些守财奴临死之前那舍不得撒手的财宝那样,死后通通给装进了他老婆所圈养的小三儿的腰包里。

当然,这个说法或许有点夸张且不切实际,毕竟封释云现在还没老婆,就算有,他会那么倒霉吗?

“唉钱这东西!

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它笋笋的真不是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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