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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夜盟(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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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一块似乎更为纯净,颜色也更鲜亮一些,仿佛刚从矿脉中取出不久。

沈青棠的效率果然惊人,短短半日,竟真的弄到了实物。

他小心地将泥土块放在一旁,展开那张桑皮纸。

上面是沈青棠那娟秀而锐利的字迹,内容却让他心头一震。

“辛先生:”

“赤绛泥样本已获,取自西山皇陵区边缘一处废弃矿坑,该处近日确有非官方人员活动痕迹,守卫森严,难以深入。

然,另有要事相告,关乎契约之基。”

“今日午时品茗轩外,那队骁骑营马车,我已查明其部分去向。

车队并未进入任何官方库房或军营,而是在城内绕行后,最终驶入了城东澄清坊的一处私宅。

该宅院隶属何人,尚未完全查明,但背景极深,与朝中某位勋贵有关联。”

“此事牵连甚广,已超乎我之前预估。

为确保‘诚之契约’不致因外力或误解而崩坏,青棠提议,你我当订立一份更具体、更稳固的盟约,非止于口头之誓。

此为‘金石之约’。”

“金石之约第一条:情报共享,毫无保留。

凡涉及‘空心人’、陈芜案、赤绛泥、星陨之地及相关人事线索,无论来源,无论轻重,皆需及时、准确告知对方,不得刻意隐瞒、延迟或扭曲。”

“金石之约第二条:行动互助,风险共担。

在调查过程中,若一方遇险或需协助,另一方在能力范围内需尽力援手。

重大行动前,需相互知会,共商对策。”

“金石之约第三条:各尽其能,互不干涉。

你我身份、能力、手段各异,可依各自擅长领域行事,互不掣肘。

然,不得损害对方利益,不得触及对方底线(我的底线乃查明父亲失踪真相;你的底线,请明示)。”

“金石之约第四条:契约存续,以诚为鉴。

此约直至陈芜案真相大白、‘空心人’威胁解除、或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方止。

期间若有违逆,心神共谴,天地不容。”

“此非儿戏,乃生死相托之盟。

青棠已知无不言,并已展现诚意(赤绛泥样本、车队去向)。

若先生认可此约,请于明日巳时,携此桑皮纸及先生之‘诚’意,再临品茗轩天字号雅间,于纸上留下先生指印及底线条款,契约即成。

若不应,亦请明示,此前口头之约作废,各安天命。”

“阅后即焚。

静候佳音。”

“沈青棠

顿首”

辛诚逐字逐句地读完,指尖微微用力,桑皮纸边缘起了褶皱。

沈青棠此举,看似是加强合作,实则是在巨大的风险压力下,要求更紧密的捆绑和更彻底的信任。

她提供了极具价值的新线索(私宅、勋贵),也展示了她的能力与效率,同时抛出了这个不容回避的“金石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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