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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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璇当时听完这些话,心一抽一抽地疼,当着牧歌的面指天发誓后半辈子会保护她,绝不会重演她爸妈的事情。
牧歌可能也是因此,对“一生一代一双人”
有了执念,喜欢在宇清酒吧一座一个下午,喜欢看天宇男朋友每天下班之后抱着一束玫瑰来来找天宇的场景。
据说这个场景已经重复了十五年。
牧歌和楷璇确实都是彼此的初恋,神交这么多年,都觉得俩人有一生一世的潜质。
当时在小旅馆过了床上床下昏天黑地的一整周。
楷璇觉得那是她十八年的人生里最甜蜜的七天。
事实证明年轻时候的山盟海誓连放屁都不如。
屁至少还有点味道,山盟海誓连味道都没有就散了。
第一次分歧发生在报志愿。
楷璇一直想学医,但是考得不够好,进不了B市的好医学院。
牧歌考得很好,早早决定了要进B市的一所顶尖大学学数学。
楷璇和父母商量志愿的事情的时候,也没瞒着医科大和B市之间的矛盾,明说了想去B市的理由是有牧歌。
楷璇原本觉得爹妈都是保守的人,根本没有同性恋这个概念,只是会理解成她想和好朋友离得近一点。
可是父母大概都对自己的孩子的事情直觉敏锐,当时什么都没说,一周后,楷璇的名字就作为提前批上了红榜,进了以不能自由使用手机电脑闻名的军医大。
连她自己都没明白整件事是怎么发生的。
电话那头嘈杂了一会儿,牧歌似乎和家里人说了几句话,再回来跟楷璇说话的时候明显耐心耗尽:“年轻不是傻逼的理由。
更何况你他妈还大我两岁。
这件事你再说什么都没用了,我还是当年那句话,请你滚出我的生活。
我没你这个朋友。”
楷璇自嘲地想:自作自受。
当年……当年发生了什么呢?报志愿这件事让楷璇意识到,自己根本就没有独立决定自己命运的能力。
而父母是一定会反对她和牧歌在一起的。
楷璇在上了红榜的那个夜晚突然开悟了一般发现在自己心里父母比牧歌重要。
她无数次幻想过带着未来的伴侣回家的时候父母乐呵呵地张罗一桌饭菜的场景,无数次幻想过父母牵着她的手交给那个要和她共度余生的人。
可那个人不会是牧歌,甚至不可能是任何一个女人。
当然以楷璇现在的阅历看,只要她碰到自己爱的人,这些事都不重要。
爱情为什么要得到别人的认可?自己幸福就够了。
这可能也是当年本身就跟父母关系很淡的牧歌的想法,所以楷璇提出分手的时候牧歌哭得很伤心,说自己不理解,但是尊重楷璇的决定。
要是事情结束在这里,那情人最后也能沦为朋友。
关键是这件事还没完。
之后牧歌突然走出了一生一代一双人的魔障,暑假后半程,独居B市,开始像换衣服一样换男朋友。
所有的男友都是约炮网站上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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