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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一三四 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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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即日起,秦君无诏不得入朝,违者以谋逆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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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上有些异样。

萧恒不朝已成常事。

从前他不在,还有李寒,如今没有一锤定音的人,常吵得不可开交。

但今日却一反往常,一派寂静。

待众人站定,却瞧见秋童从后殿走来。

萧恒有事要布置。

秦灼正想着,大理寺卿已迈一步出列,向上拱手,道:“阿芙蓉案已作结,臣有本要奏,请大内官上达天听。”

秋童微微躬身,表示应允。

大理寺卿持笏道:“所收押人犯二十一名,俱认罪画押。

斩十人,其余杖五十,流西北。

但在此之外,臣等发现还有一桩大事。”

“这二十一名人犯常年生长于长安,本籍却俱在南秦。

臣等察觉古怪,不敢不再加审讯。

人犯招认,其系秦君麾下细作,自肃帝朝时便扎根京都,名号‘灯山’。”

众臣大哗。

秦灼霍地抬头。

大理寺怎么敢不通过萧恒,直接将“灯山”

之事挑明在朝上?

朝堂一时喧哗,大理寺卿不做理会,继续道:“臣等万分惊骇,故另行立案再审。

其下桩桩件件触目惊心,甚至殿下遇刺、陛下抱恙,皆脱不开灯山之手。”

“臣偕大理寺同僚三十一人,联名弹劾秦君!

计有欺罔之罪一,僭越之罪一,大逆之罪二,狂悖之罪二,共六款。

请陛下依法处置!”

大理寺少卿亦出列,拱手道:“秦灼吞魏贪功,屠戮百姓;豢养细作,刺探朝政;逗留京师,拒不之藩;贩膏牟利,流毒害民;私调龙武,围城逼宫;拥兵自重,恃强割据。

桩桩件件,俱有罪证。

秦君如不论罪,王法难以昭彰!

请陛下依法处置!”

“请陛下依法处置!”

“臣等请陛下依法处置!

!”

弹劾秦灼!

如此突然发难,应当早有准备。

群臣参奏间,秋童已上前一步,高呼道:“陛下有旨——”

秦灼隐约觉得不对,呼吸急促,还是同百官跪倒。

“诸卿所奏,余实体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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