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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孝文本纪第十3(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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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北王兴居闻帝之代,欲往击胡,乃反,发兵欲袭荥阳。

于是诏罢丞相兵,遣棘蒲侯陈武为大将军,将十万往击之。

祁侯贺为将军,军荥阳。

七月辛亥,帝自太原至长安。

乃诏有司曰:“济北王背德反上,诖误吏民,为大逆。

济北吏民兵未至先自定,及以军地邑降者,皆赦之,复官爵。

与王兴居去来,亦赦之。”

八月,破济北军,虏其王。

赦济北诸吏民与王反者。

六年,有司言淮南王长废先帝法,不听天子诏,居处毋度,出入拟于天子,擅为法令,与棘蒲侯太子奇谋反,遣人使闽越及匈奴,发其兵,欲以危宗庙社稷。

群臣议,皆曰“长当弃市”

帝不忍致法于王,赦其罪,废勿王。

群臣请处王蜀严道、邛都,帝许之。

长未到处所,行病死,上怜之。

后十六年,追尊淮南王长谥为厉王,立其子三人为淮南王、衡山王、庐江王。

十三年夏,上曰:“盖闻天道祸自怨起而福繇德兴。

百官之非,宜由朕躬。

今秘祝之官移过于下,以彰吾之不德,朕甚不取。

其除之。”

五月,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诏狱逮徙系长安。

太仓公无男,有女五人。

太仓公将行会逮,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有缓急非有益也!”

其少女缇萦自伤泣,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

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复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

妾原没入为官婢,赎父刑罪,使得自新。”

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乃下诏曰:“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而民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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