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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金蓓蓓姓金她是爸爸亲生女儿没有人可以动她明白吗(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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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操纵金蓓蓓在回归金家后,获取金家股份并低价转让给沉家。”

她顿了顿,看了一眼王瀚,王瀚示意她继续。

“现状:金蓓蓓已回归,但其不堪造就且心思不明,已被父亲限制。

沉鹏的股权操纵计划目前失败。

我的须求:沉鹏此人,其行可诛。

但目前直接证据可能不足,且其手段阴险,游走在法律边缘。

我希望由各位专业人士进行分析,找到其行为中确凿无疑的经济犯罪或其他刑事犯罪线索,制定方案,我们将配合提供一切必要信息,最终目的是将他送上法庭,最不济也要让他和沉家脱一层皮,永绝后患。”

金鑫说完,办公室里一片寂静,只有敲击键盘和屏幕的轻微声音。

几位团队成员眼中都闪铄着兴奋的光芒——这不是普通的经济纠纷,这是一个极具挑战性且“有趣”

的课题。

王瀚手指敲了敲桌子,看向他的团队:“都听到了?关键词:非法操纵、精神控制(可能涉及软暴力)、意图侵吞资产。

从哪个角度切入最有力、最快速?”

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男生率先开口:“教授,从‘强迫交易罪’的预备行为或未遂入手?虽然股权还没转让,但其长达一年的‘熬鹰’行为,可以论证是为后续的强迫交易做准备,手段属于‘威胁’或‘其他手段’,致使金蓓蓓精神被强制,未来可能违背真实意愿转让股权。”

一个干练的短发女生接着道:“可以考虑‘诈骗罪’(未遂)。

沉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例如可能冒充好人接近),使金蓓蓓陷入错误认识(认为他是唯一希望),并意图以此骗取巨额财物。

虽然骗取的最终是金家股份,但金蓓蓓是工具和跳板。”

另一个则沉思道:“如果能找到他资金往来的证据,比如支付给那些执行‘熬鹰’具体任务人员的费用,可以追究他‘寻衅滋事罪’,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或者‘非法经营罪’,如果其行为模式类似有组织地从事非法讨债或胁迫业务?虽然有点绕,但也是一个思路。”

王瀚听完,看向金鑫:“听到了?思路已经有了。

现在,你的任务:第一,这瓶酒,我收了,咨询费足够,团队费用按我们研究院的市场合作标准走,我会让助理发合同给金氏集团法务。

第二,你需要回去,在你父亲和兄长的授权下,尽可能多地提供关于沉鹏、金蓓蓓这一年的线索,时间、地点、可疑人物、资金流向,任何蛛丝马迹。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他目光锐利地看着金鑫:“鑫鑫,你是要金蓓蓓和沉家老二一起进去,还是要沉家老二自己进去?”

金鑫犀利看着王瀚:“金蓓蓓姓金,她是爸爸的亲生女儿,没有人可以动她,明白了吗!

!”

王瀚笑着摇头:“行吧行吧!

按照你的要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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