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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章 贼心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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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王昊在法制法规方面的见识,邱民仰深感佩服。

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异议。

因为从法理上来讲,王昊现在还只是崇祯任命的北方总督。

一个地方总督私自制定法律法规,形同叛逆。

虽然,王昊现在已经相当于割据自立,但是,与崇祯之间,表面上的样子还是要装一装的。

于是,邱民仰便建议,由王昊的未婚妻李媛以朝鲜国王的名义立法,制定出的法律法规先适用于朝鲜。

等到以后,便可以在新打下的地盘上进行推广。

这样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

这一次,王昊想要制定的律法,包括《高薪养廉法》,《谋私利惩戒法》和《满意度调查法》。

其中,《高薪养廉法》,是利用很高的薪酬来防止官吏因生活困难而利用职务之便谋求私利,同时辅以极其严厉的惩罚机制,以杜绝“谋私利”

行为的一制律法。

“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明廷者”

当然,这里的“明廷”

是指朱元璋时代。

朱元璋时代的官俸之薄,堪称历代之最。

从俸薪来看,明初朝廷官员的月俸,还不到五代北汉时期的一半,与唐朝和宋朝相比,更是相差甚远。

而地方官吏更低。

到了后来,虽有调整,但正式的俸禄依然很低。

不过,却增加了很多各种各样的津贴,这些津贴加起来,远高于正式薪俸。

就如同后世大学教授的工资结构一样,大学教授的正工资通常也只有几千块。

不过,大学教授的各种津贴加起来却有好几万。

(备注:这里要强调一点,山风木鱼并不认为大学教授们的待遇偏高,也不认为不合理。

这些都是有本事的人,相较于那些娱乐明星,他们的待遇是偏低的。

明朝初期,由于朱元璋给官吏的俸禄太低了,从而导致很多官吏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去谋私利。

然后,朱元璋又苛法惩贪。

这里还得说一下土地庙的事情。

在明朝,土地庙不叫土地庙。

而被叫做……“皮场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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