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2页)
沈怀玉胡乱弄了点树枝子挡了挡洞口,希望能暂时瞒过贺家人的眼睛,多拖一时是一时。
华瑾毫不顾忌地拉开了自己半边衣领,不知道从哪儿摸出一个小瓶子,用牙咬开瓶塞,往肩膀上的伤口处倒了些粉末。
她在一边处理伤口,沈怀玉简直不知道眼睛该往哪里放,于是蹲在一边,装作对华瑾的伞很有兴趣的样子,研究了半天。
“行了,”
华瑾嘴里咬着瓶塞,说话有些含糊,“你躲什么躲,我不是说了我的年纪都够俩你加起来那么大了吗?”
沈怀玉只好起身,华瑾已经整理好了自己的衣服。
她那受伤的肩膀看起来十分可怖,大滩的红色血迹在她桃红色的衣裙上,仿佛一朵腐烂的鲜红牡丹。
“让我再歇一柱香的时间,”
华瑾说,“之后再走。”
贺鸿光那一箭扰乱了她的经脉内流,不过到底还是个小辈,华瑾强压着把贺鸿光那点内息从自己体内逼出,又费了大心神重新运起内息循环,现在总算好过了些。
沈怀玉找了个干净的地方盘腿坐下,看着华瑾在那边打坐,过了好半天才出声:“前辈,您跟我师父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为了清云宗的千锋剑能拼到这个地步?”
华瑾吐出一口气,睁开了眼睛,睫毛轻颤:“我以前根本不认识你师父。”
“那为什么……”
“为了叶归,”
华瑾说,“……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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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南,无人不知华家的名号。
华家经营丝绸,拥有着江南最大的丝绸行。
华瑾便是这家的大小姐。
华老爷子对自己的孙女十分疼爱,从小捧着惯着,给华瑾惯出了一身小姐脾气。
华瑾的父亲对她十分头疼,他这闺女,既不会诗词歌赋,也不会刺绣女红,江南女子傍水而生傍水而长,大多温柔得好像春日和风。
他想把华瑾早日嫁出去,于是弄了几个教礼仪的老妇人来,嘱咐她们每天照顾华瑾饮食起居,顺便扳一扳她一身臭毛病。
华瑾本就叛逆,又被他这么刺激,这下好了,毛病没扳过来,人给扳跑了!
“那时候我那么天真,以为外面就江南那么一点大,离家出走弄得跟出去踏青似的,既无准备,也不知外面世事险恶。”
华瑾说起旧事,低垂眼帘,语气十分平淡,“要是没有遇上叶归,就我这种废物点心,在外面死多少次都不带够的。”
彼时叶归是清云宗最惊才绝艳的弟子,她学成下山时,独自背着千锋剑。
从来没人觉得叶归用千锋剑有什么不对——她如此才华横溢,每个人都认为她会是老宗主的接班人。
既然未来总是要做宗主的,千锋剑给她用用也没什么。
叶归初下山的时候,快刀斩乱麻地断了一地妖魔作祟之案,在那一晚,她使出了让许多老前辈也不禁为之色变的剑法。
那是一个夜色如水的夏夜,黑暗中千锋剑的剑光照亮了叶归的清秀面庞,几缕乱发飞舞在空中。
一剑寒光之后,在场的气氛无端地凝住了,仿佛气温骤降一般,所以人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那就是惊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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