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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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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国相对容易,一则是宫中十年左右放一次人,这就让人有个念想了,不至于一辈子陷在里面,将来死在宫里还得做孤魂野鬼(世人重视这个)。

二则,做宫女也有俸禄,还能托人送出去。

其实过去历朝历代的宫女也都有俸禄,但一则宫人来自全国各地,托人带出去交给家人很难。

二则,在一辈子不能出宫的大前提下,给钱又有什么用呢?心气都没有了。

入了燕国皇宫,哪怕父母兄弟在他乡,也可以攒着钱,十年后一起拿出去。

甚至更极端一些,没有父母兄弟了,这钱用在自己身上,成为养老钱也好啊。

一些家中困窘的,还真愿意有一两个女儿进宫做宫女...若是洛阳左近的人家,两三个月拿一次钱,足够接济家里了——这还只是普通宫女,若女儿争气,不说什么飞上枝头做嫔妃,就是做了六局二十四司的女官,那也是极好的。

所以,年前开始放宫人,民间开始有大量的婚庆之事后,选新人入宫的事也就如火如荼的做了起来。

因为燕国选宫人容易,民间不怎么抗拒,所以燕国选宫人时并不会下‘禁婚令’,禁止适龄女子嫁人。

甚至于,宫女都是自愿报名的...只要父母带着女儿去地方衙署报名就好。

只要不是贱籍,父母没有犯下杀人、□□等重罪,都可以报名。

按照传统,选宫人的地方圈定在了洛阳及洛阳直接管辖的十几个县,还有就是周边几路了——这是为了防止天高皇帝远的地方,以选宫人为由,搅扰民间,也是为了节约民财。

毕竟大老远的送一批宫人来,成本也不低了。

不过这不代表宫中宫人就只有洛阳和洛阳周边几路的人了,毕竟从良家子中选宫人,只不过是宫人来历之一......

宫人另外还有三大来历,一个是一些罪犯,他们的妻妾女儿都要被没为宫奴。

一般来说,这种罪犯都是不简单的,因为普通的犯罪,哪怕是杀人呢,也不过就是抓到杀人者,问成死罪而已,不会牵扯到家人。

能够牵扯到家人的罪,就不是寻常百姓能犯的!

比较典型的,家里通敌卖国了,家里妻妾女儿抓进宫,甚至发到教坊司,就很顺理成章。

所以,这种因罪没入宫掖的,别看地位比良家子出身的宫女地位低,初时在掖廷做的是最粗重的活儿。

但她们找到机会往上爬,最后在宫廷中站到高位的可能也大得多——都是读过书、见过世面、领会过贵族世界勾心斗角的人精呢。

再一个来历臣子和地方进献,臣子献媚,摸准皇帝的脾胃,收养漂亮女子,以族中之女的名义进献,这不必说了。

这种事,汉代的公主做的最多,一般也只有皇亲国戚才好做这种事,寻常官员,哪怕不是清流,做这种事其实都有点儿犯忌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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