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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律法协同仙凡监管公约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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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二年(天庭纪年三千七百二十八年)十月初五,天庭贸易司的议事大厅内,仙雾与凡间带来的茶香交织,一场关乎仙凡贸易未来的重要会议正拉开帷幕。

大厅中央的圆形石桌上,铺着一张巨大的白色绢布,上面用朱笔标注着

“仙凡贸易律法痛点”

——

从之前的灵脉熔炉纠纷,到天庭仙玉与凡间铜钱的汇率争议,再到仙法商品质量标准不统一,每一个痛点旁都画着问号,等待着仙凡双方共同解答。

参会者阵容堪称

“仙凡共治”

的典范:天庭这边,法务司司长刘仙官(手持天庭律法汇编)、户部仙库总管(负责仙玉与铜钱汇率核算)、工部器物监监正(制定仙法商品质量标准)三大三司代表端坐,身后跟着两名资深仙商(张仙师也在其中,代表天庭商户);凡间这边,汴京城知府周大人(身着绯色官袍,携带凡间商法典籍)、灵脉山土地公(手持各地灵脉商户诉求清单)、不器电商负责人赵不器(远程通过传声水晶参会)、商户代表李五(作为凡间受损商户代表)依次就座,每个人面前都摆放着纸笔,准备记录讨论要点。

小钱身着淡蓝色贸易司官袍,站在石桌旁,手里拿着之前的

“仙凡律法对比表”

,语气郑重:“各位,上次灵脉熔炉纠纷让我们意识到,仙凡律法差异若不解决,迟早会成为贸易发展的绊脚石。

今天请大家来,就是要共同制定《仙凡贸易监管公约》,明确纠纷处理原则、质量标准、汇率折算机制,让仙凡贸易有章可循,不再因规则模糊产生矛盾。”

他话音刚落,汴京城知府周大人就率先开口:“小钱仙官说得对!

凡间商户最怕‘规则不透明’——

之前李五的纠纷,若早有统一标准,也不会争执那么久。

我认为,公约首先要明确‘责任认定原则’,不能再出现‘天庭说商家担责,凡间说使用者担责’的情况。”

天庭法务司刘仙官点头赞同,却也提出担忧:“周大人所言极是,但天庭律法侧重‘商家告知义务’,凡间律法侧重‘使用者注意义务’,如何平衡这两种逻辑,是制定原则的关键。

若完全按天庭规则,恐仙商不愿再下凡贸易;若完全按凡间规则,又恐凡间百姓因操作不当受损,这需要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

李五坐在角落,忍不住插话:“我觉得,不管是天庭还是凡间,‘谁犯错谁担责’最公平!

比如我上次的事,张仙师的说明书标注不清是错,我没法证明自己操作正确也是事实,按‘各担一半’处理,我能接受,张仙师也能接受。

要是以后都按这个来,大家也不会有意见。”

“‘谁过错谁担责’?”

小钱眼前一亮,重复着这六个字,“这或许就是我们要找的平衡点!

不管是天庭规则还是凡间规则,核心都是‘惩罚过错方’。

我们可以将其作为公约的首要原则:发生纠纷时,先调查‘谁存在过错’——

商家若未标注风险、商品质量不达标,就是商家过错;使用者若未按规则操作、故意损坏商品,就是使用者过错;双方都有过错,则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这样既不用偏袒任何一方,也符合仙凡双方的朴素认知。”

这个提议立刻得到多数人认可

——

张仙师松了口气,觉得

“只要自己做好标注,就不用担额外责任”

;李五也点头,认为

“只要自己按规则操作,就能保障权益”

;周大人和刘仙官也觉得,这个原则既平衡了双方逻辑,又简单易懂,便于执行。

条款细化:质量标准与汇率折算的实操设计

解决了责任认定原则,会议很快进入下一个核心议题

——

商品质量标准统一。

天庭工部器物监监正拿着一本

“天庭仙法商品质量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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