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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不存之器(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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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复制目标记忆,直接将目标迷晕并带到机长室,也可以视情况而去掉目标的四肢。

其他所有乘客全部注射慢性毒药,发作时间设定为十分钟后。”

队长的声音平淡的响起:“所有人,听到请回复。”

“……是,收到。”

扳机哑着嗓子应道。

他咧了咧嘴,就像是吃到了什么辣的东西一样。

……怎么说呢。

多少有些后悔。

因为太积极,反倒弄巧成拙了吗……

他隐藏在面罩后的双眼,渐渐笼上一层杀意。

没事,这倒也不是绝境。

只要让这些人都回不去,就没有人知道这种蠢话是自己说的。

他大可把这个锅随便丢给其他两个人身上……

……只要老板不检索他的记忆,就能相信他的话。

他悻悻的哼了一声,回头望向房间。

坐在这间头等舱内的,是一个看上去气质温柔、身材娇小的猫耳少女。

考虑到灵亲为小型猫的人体型都会比较小,说不定那不是少女、而是少妇也说不定。

她留着双马尾,其中一束头发搭在左肩前方、更厚的一束则放在身后。

看上去只有十四五岁的样子,却给人一种贤惠温柔的慈母的感觉。

而此刻,她正紧闭着眼睛,低头坐在座位上。

她的面前,正摆着一个打开的盒子。

——里面装着一把枪,已经打开了保险。

扳机的瞳孔骤然一缩。

他认识那把枪。

和平缔造者,便携模式的霰弹枪。

可以将枪身和枪管分别携带,组装之后可以变成长枪,威力会大幅提升。

队长也有一把,刺杀的时候非常好用。

在天空时代,巨龙们虽然默认了精灵们组建巨型企业的权力,但并没有给予他们剥夺其他人生命的权力、也不允许精灵们编纂法典。

因此就连“七巨头”

,也不敢使用杀伤性武器来武装麾下的灵能私军,而只能给他们使用麻醉枪、投网器、电击枪与冷兵器。

这种杀伤性的枪械,只能是他们这些“无码者”

才敢于生产、携带与使用的危险物品。

除了作为特权阶级的“董事”

与直系亲属之外。

其他人仅仅只是持有,就可以依据公司法,被当地总公司判处三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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