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法外狂徒张三
凌默愣了半秒,随即缓缓起身,抬手轻轻扶了下帽檐,遮住眼底的情绪,声音平稳又清晰:
“我觉得法院不该支持‘继续履行’的诉求,但合同本身是有效的,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一句话落地,教室里瞬间静得能听见笔尖划过纸张的声音,紧接着响起细碎的议论声
——“合同有效?
他是不是搞反了?”
“没所有权还能签有效合同?”
“这思路跟我们完全不一样啊”
凌默没受干扰,继续往下说:
“首先,甲和乙签合同的时候,是双方自愿的,没有逼迫或欺骗,意思表示真实,也没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从合同成立的要件来看,它本身就是有效的;
其次,甲没有房子的处分权,就算法院判决继续履行,他也没法完成过户,客观上存在履行不能的情况,法院不会强制要求做不到的事;
最后,乙的损失不用白受,他可以通过主张违约责任弥补,比如要求甲返还定金、赔偿因房价上涨产生的差价损失,这样既维护了交易诚信,也符合法律‘填补损失’的原则。”
他语速不快,每一句都条理分明,没有多余的废话,却把“合同有效”
的理由说得明明白白。
教室里的议论声渐渐消失,所有人都盯着他,眼里满是震惊——刚才三个同学都围着“合同无效”
打转,谁也没料到这个陌生男生会跳出固有思维,给出完全不同的分析,还说得头头是道。
苏晓坐在前排,转头看着凌默的背影,惊讶得微微张嘴
——她知道凌默轮滑教得好,却没想到他对法律案例也这么了解。
连李老师都忍不住露出赞许的笑容,手里的水笔轻轻敲了敲讲台:
“说得非常好!
这正是我们今天要讲的重点
——很多人会把‘无权处分’和‘合同效力’混为一谈,其实处分权影响的是标的物所有权能否转移,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
这位同学逻辑清晰,分析得很到位,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也很准确。”
顿了顿,李老师又问: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之前好像没在班里见过你,是这个班的吗?”
凌默心里顿了下,指尖悄悄攥了攥——“凌默”
这个名字不能说,“曾阿牛”
又不想在这种场合用。
他犹豫了两秒,抬眼看向讲台,语气自然:“老师,我叫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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