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第三份证据(第2页)
弹幕中有人反问。
“我是律师,我简单解答一下吧,他说的诽谤罪的定义是没有问题的。
所有人都知道,被告在讹诈原告在先,所以觉得被告存在了造谣。”
“但现在的问题是,原告不能证明被告是在讹诈他,如果这个不能证明,那按事实和证据层面来讲,被告说的就是真实情况,人家在网上发布真实情况,怎么算造谣和诽谤呢?”
当这个律师解释清楚之后,观看的众人顿时骂了起来。
“我草,这叫什么事啊。”
“这特么的好人被害,不要脸的当大爷。”
“这么一看,所有的罪行全部建立在讹诈之上了,只有能定了他们的讹诈罪才行啊?”
那个律师回答道:“没错,除了车损的赔偿外,其他的罪行,都要建立在开始就是讹诈之上才可以。”
众网友集体沉默了,除了忍不住的谩骂几声,抱抱不平。
现场,判官的看了看手中的证据,然后看了看双方。
略微皱眉道:“原告是否还有证据。”
“完了,这是审判官的暗示语啊。”
评论有人开口。
“这明显是两份证据不充分,审判官在暗示啊。”
“他的第二份证据是证明造谣的了,与讹诈的没有关系了,看来是没有证据了。”
“虽然所有人都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但这不是证据。”
“我就是律师,我敢说,如果只有这些证据,不用怀疑了,不能定罪的。”
评论中那个自称律师的人又解释道。
“唉,就算是没定罪,也算是澄清自己的清白了吧。”
“至少我们都知道,他是一个热心的好人,结果遇到了恶人。”
不止是弹幕中,就连审判现场观看的人都忍不住议论。
“为什么偏偏那里没有摄像头,真是让人气愤。”
“谁说不是,那么多人看见,就因为缺少事故画面就不能定罪么,真是让人憋屈。”
“谁让对面律师厉害呢,原告的律师虽然表现不错,但并没有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一想到这几个坏人能平安的走出这里,就气的我浑身发抖。”
声音虽然不大,但众人都没有压制,所有人都清晰的听见。
判官的脸上露出难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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