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第2页)
国外也有类似的华人超跑圈,林楼依旧活跃其中,但他是真的爱车,各式各样的车,跑车,suv,卡车,并不是什么香槟美酒,派对美女。
话题就此打住,然后他们就这样熬夜看了一晚上的书,重新整理了不少梗,又全部否决。
寻找恋爱对象这种事儿真的很难啊。
第二天早上霍大哥来敲门的时候,霍以瑾刚去跑完步回来睡下没多久,谢副总和林楼更是根本没睡,正在做最后的整理。
霍大哥进门前谢副总正在问林楼:“为什么你会这么积极的帮以瑾?”
“当然是因为为我们是朋友,”林楼不假思索道,然后他掏出手机,给霍以瑾的梳妆台拍了一张照,发送,“当然,也是因为我能报复一下楚清让同学。
”
短信那头的楚清让看着照片,真心被刺激的真的不轻。
阿罗在一边默默想着今天绝逼不能再让楚清让碰我的车了。
“想到什么好主意了吗?”霍大哥把两人叫出去询问道。
“去做义工。
”林楼回答,“我觉得以瑾从一开始就找错了方向,她要找的既不该是励志女主,也不是什么门当户对的高门子弟,最重要的是人品。
”
像霍以瑾一样,会在关键时刻站出来帮助别人又不会连累自己的人。
第51章对总裁的第五十一印象
对总裁的第五十一印象:吉祥物。
“做义工”也算是最早的总裁文中经常出现的经典桥段之一了,能帮总裁看到女主的真善美,也能让女主意识到总裁也有温柔体谅的另一面。
端看作者如何选择了。
林楼对霍以瑾表示:“既然你不在乎对方有没有钱(‘反正都不太可能比霍家有钱’谢副总充当着背景音的角色);也不觉得长相是你的第一选择标准(‘这个绝逼是在骗人!
楚清让当初是怎么被看上的你敢说实话吗?’依旧是谢副总);又希望最起码在三观上能稍微对得上一点(‘楚清让血的教训’by:谢副总),那么义工组织绝对是你最好的选择。
”
刚巧,林楼回国后就了解到了lv市本地的大部分都是由年轻人组成的义工组织——红领巾。
“会不会太年轻了一点?”红领巾什么的总觉得像是在说小学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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