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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辱不惊-平常心对待一切(第5页)
同僚们都以为他会趁机“风光一把”
,可他依旧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布袍,把黄金和锦缎全捐给了边关的军队。
主持新政时,他废除了“恩荫制度”
(官员子弟靠父辈关系当官),得罪了无数权贵。
有人半夜往他家扔石头,有人在朝堂上骂他“祸国殃民”
,他都一笑置之,只对皇帝说:“新政为百姓,若有害于国,臣立刻停手;若有利于民,臣死不足惜。”
(四)最后的“辱”
:他在病榻上,还惦记着未修完的堤坝
新政推行一年,因阻力太大被迫中止。
范仲淹再次被贬,这次是邓州(今河南邓州)。
此时他已58岁,身体大不如前,可到了邓州,他第一件事就是重修当地的“百花洲”
——不是为了游玩,而是要在洲上建书院,让百姓的孩子有书读。
他写下《岳阳楼记》时,正在邓州。
文中“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正是他一生“宠辱不惊”
的写照。
有人问他:“您一辈子起起落落,就不觉得委屈吗?”
他指着书院里读书的孩子:“你看他们,将来能成为有用的人,我这点起落,算什么?”
皇佑四年(1052年),范仲淹被调任颍州(今安徽阜阳),途中病重在徐州去世。
临终前,他让人把自己的俸禄分成三份:一份给老家的族人,一份给邓州书院的学子,一份留给边关的老部下。
他的儿子哭着问:“父亲,您就没什么留给我们的吗?”
他虚弱地笑了:“我这一生,没贪过一文钱,没枉杀过一个人,这就是留给你们的。”
朝廷追赠他为兵部尚书,谥号“文正”
——这是古代文官的最高荣誉。
可对范仲淹而言,这“宠”
与当年的“辱”
一样,不过是身外之物。
他真正在意的,是自己走过的每一步,都没偏离“为民做事”
的初心。
四、典故告诉我们的道理
1“宠辱”
是外界的“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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