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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章 金镯(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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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梆响起的时候,书吏已经将需要王茂平处理的公务文件送到了签押房。

而第三梆响起的时候,也到了王茂平上班的时间。

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官服,王茂平从内宅走出,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没一会儿,书吏就走了过来:“大人,该升午堂了!”

王茂平点了点头,向着州衙的大堂而去。

州衙是每逢三、六、九日放告。

也就说官府会在这时接收百姓呈递的诉状。

不过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王茂平励志做一个好官,所以并不准备偷懒。

由于下属县的案卷,都由当地知县自行审理,当然除了越级诉讼之外。

王茂平如今并没有多少卷宗,今天的午堂应该能够将这几个案件解决掉,不过都是州城里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已。

今天,州城的百姓也是很给面子,在大堂外围了一堆凑热闹的。

主要是前任知州并不喜欢升午堂,所以这样可以公开看热闹的机会,还是值得珍惜的,不然出门和别人没有共同话题怎么办。

今天的案卷都是邻里之间的小纠纷,什么谁家的鹅把人给啄了,谁家泼水泼到别人家的门口了,使人滑倒了。

谁家的狗将邻居家的鸡给一窝端了

所以王茂平审的很快,午时刚过,已经剩下最后一个案件了,审完这个,王茂平就可以休息一下,顺便吃个午饭。

如今可都要过饭点了。

“堂下何人,所告何事?”

虽然已经看过诉状,但该问也得问。

“回大人,小民张旺兴要状告陆超抢占我家毛驴一事”

案卷上写的很详细。

这两家是州城附近,相近两个村子的村民,家里都有一头灰色的毛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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