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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人丁兴旺从三百到五百的百姓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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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蒙蒙亮,屯田区的雾气还裹着麦苗的青气,王二牛就扛着锄头往李家庄园跑。

他的裤脚沾着露水,鞋尖蹭着田埂上的狗尾草,嘴里念叨着“可别去晚了”

——昨儿傍晚听说李公子要招新兵去井陉,他连夜跟爹商量,把家里的耕牛托付给邻居,今儿一早就往这儿赶。

庄园的篱笆门没关,院子里飘着红薯粥的甜香。

王二牛刚跨进去,就看见李昊蹲在石桌旁,正给几个老卒系红领巾——那是昨儿百姓送来的,说是给仁义卫的“守家符”

“李公子!”

王二牛喘着气喊。

李昊抬头笑:“二牛来了?快坐,粥还热着。”

不多时,院门口又挤进来三四个青年:有猎户家的狗蛋,腰间别着把缺了口的猎刀;有矿工家的铁柱,脸上还带着矿洞的煤灰;还有逃荒来的周氏,抱着三岁的娃子,身后跟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俺们都想当兵!”

狗蛋攥着猎刀柄,指节泛白,“俺爹去年被清军抢粮时,砍了一刀,临死前攥着俺的手说‘要替爹守着家’——俺要去井陉,杀鞑子!”

铁柱摸了摸怀里的矿灯,那是哥哥留下的:“俺哥在宣府煤矿被清军抓去运煤,半年没消息。

俺想让他知道,俺在守着家——等打完仗,俺去接他回来。”

周氏的娃子突然哭起来,她抹了把眼泪:“俺们从河南逃过来,一路上见着清军抢粮、烧房子……听说仁义卫不抢百姓,还帮着守村子——俺想让孩子有个安稳家,也想跟着你们守着这份安稳。”

李昊放下粥碗,伸手摸了摸狗蛋的猎刀:“你爹的刀?”

狗蛋点头:“俺爹说,这刀砍过狼,也能砍鞑子。”

“好。”

李昊转身从屋里拿出件新做的灰色布衫,“穿上这个,你就是仁义卫了。”

午后的阳光晒得麦苗发亮,李昊在庄园的晒谷场摆了几十桌酒席。

屯田区的百姓扛着粮食来帮忙:张婶煮了红薯,李叔抱来一筐玉米馍,连最抠门的钱掌柜都送来了两坛高粱酒——那是他留着娶儿媳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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