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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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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要跟他走?”

我不理解秦亦凡为什么这样问。

“那你呢?愿意跟我走吗?”

第九十二章

“什么意思?”

我抬头看着他,秦亦凡抿着唇想欲言又止的纠结,我看在眼底。

阿彤写好了作业,领着刚做好的风筝跑到院子里想要放风筝。

客厅里就只有我和他。

“他打过电话给我,他在云南已经接近一个月了,他目地很明确,就想带你回北京。

我们斗不过他,你是知道的。

所以,我在想,你不如跟我回温哥华,那里不是他们秦家的势力地盘,那样的话即使他找到了你,也不能对你怎么样。”

“我哪里都不会去,就待在这里,陪着我爷爷和阿彤一起生活。”

“安生。”

“你别说了,亦凡,你确实和我不是一类人,你不应该留在这里,你回温哥华吧,你有优秀的才华能力,你应该去发展你的才华。”

“安生,你明知道我在说什么,我喜欢你,所以心甘情愿地陪你留在这里,你要是不和我一起,我去哪里又有什么意义?”

“可我不喜欢你,很早以前我就告诉过你了。”

空气突然骤然下降。

沉默地没有任何语言眼神交流。

秦亦凡生气地走出去,跑到了池塘边抽起了烟来。

到了晚饭时,彩妹推着阿宗大叔和福民拎着一袋水果到了家门前,阿彤礼貌地领着他们入座。

爷爷刚好把最后一个菜炒好,端上饭桌后,大家心情愉悦地满了一杯酒,大家共同畅饮了起来。

彩妹是阿宗大叔的侄女,一个心灵手巧的女孩,平时喜欢织点布做点衣服拿去卖什么的,人长得漂亮,又能干,村里人都想给她介绍男孩子,她不答应。

她父母也不强求,就由着她,今年都23了,还是单身。

“阿生哥,我敬你一杯,谢谢你之前的帮忙。”

我抬起酒杯碰了碰,小抿了一口。

这酒很辣,比较上头,我不爱喝,反而彩妹她喝酒特别厉害,脸不红心不跳的。

“彩妹啊,你这就偏心了啊,我也帮过你啊,你怎么没有敬我酒啊。”

福民在旁调侃地玩笑道。

大家嘛,也看得出来,这姑娘啊,心里有人了,而且那个人啊,正在眼前。

被调侃的彩妹害羞地脸红了起来,夹了一大块肉放到了福民的碗里,“赶紧吃吧,这还堵不住你的嘴啊。”

大家都其乐融融地边吃着饭,边聊着天,好不欢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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