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兴利除弊
第118章兴利除弊
在多种方向的督促下,清田均田之事,总算是跌跌撞撞地行动了起来。
虽然不免有推行存在疏漏、不彻底之处,但好歹是稍稍改变了原先大量农民耕田被侵占的状况。
等到手下官员至各地乡里巡视,高儼这才知道,其他地区较京畿侵占之举有过之而无不及。
按照北齐均田制,每名成年男子应授露田(即种植穀物的田地)80亩,妇人40亩;另授桑田或麻田20亩。
前番高儼在京畿郊外,见到了王二洛,实际上到手的只有露田60亩。
然而这已经算原先均田令执行的比较到位的了。
稍微远一些的地方,如青州、信州,到一般男子手中的只有露田40亩了。
然而,朝廷赋税还是按照原先应该分得的田地去收。
由于田地受到休耕、轮作的影响,实际上可以耕种的田地又得打一半折扣。
剩下这些田地,在这个时代生產力下,维持温饱已经不太容易。
一旦遇到天灾,收成不好,毫无抗风险能力的他们只得將田地抵押给乡绅豪族,换取粮食。
实际上,朝廷是规定过均田令所授之田是不得买卖的。
所以乡绅豪族们想方设法钻空子,称之为“抵押”
。
农民们何尝不知道將属於自己的田抵押出去大概是回不来的。
但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总不能指望暂时没有收成的田地能让他们填饱肚子。
拥有的田地越少,收成的期望越少,乃至於低於將田地“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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