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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兴利除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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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兴利除弊

在多种方向的督促下,清田均田之事,总算是跌跌撞撞地行动了起来。

虽然不免有推行存在疏漏、不彻底之处,但好歹是稍稍改变了原先大量农民耕田被侵占的状况。

等到手下官员至各地乡里巡视,高儼这才知道,其他地区较京畿侵占之举有过之而无不及。

按照北齐均田制,每名成年男子应授露田(即种植穀物的田地)80亩,妇人40亩;另授桑田或麻田20亩。

前番高儼在京畿郊外,见到了王二洛,实际上到手的只有露田60亩。

然而这已经算原先均田令执行的比较到位的了。

稍微远一些的地方,如青州、信州,到一般男子手中的只有露田40亩了。

然而,朝廷赋税还是按照原先应该分得的田地去收。

由于田地受到休耕、轮作的影响,实际上可以耕种的田地又得打一半折扣。

剩下这些田地,在这个时代生產力下,维持温饱已经不太容易。

一旦遇到天灾,收成不好,毫无抗风险能力的他们只得將田地抵押给乡绅豪族,换取粮食。

实际上,朝廷是规定过均田令所授之田是不得买卖的。

所以乡绅豪族们想方设法钻空子,称之为“抵押”

农民们何尝不知道將属於自己的田抵押出去大概是回不来的。

但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总不能指望暂时没有收成的田地能让他们填饱肚子。

拥有的田地越少,收成的期望越少,乃至於低於將田地“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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